勞乃成之生與洪仲丘之死

陸軍飛官勞乃成擅自夾帶阿帕契直升機價值200萬元的頭盔「跑趴」,甚至讓權貴團特權參觀阿帕契,藝人李蒨蓉拍攝阿帕契內部精密儀表版,作為上網炫耀之用。案發後,軍方企圖包庇,辯稱阿帕契直升機基地不是軍事要塞,直升機儀表未通電就不是機密云云,認定勞沒有違法,定調是罰則較輕的違紀事件,只對勞乃成記3支申誡!

但軍方的說法,不被桃園地檢署與社會接受,檢察官認定勞乃成涉嫌違反「陸海空軍刑法」及「軍事要塞堡壘地帶法」等罪,主動立案偵查,同時傳喚勞乃成及李蒨蓉等犯罪嫌疑人,並予限制出境。

陸軍飛官勞乃成擅自夾帶阿帕契直升機價值200萬元的頭盔「跑趴」。(資料照,記者余瑞仁攝)

相較之下,沒有權貴背景的陸軍下士洪仲丘因誤帶手機,遭軍方以未經人評會等違法程序認定違紀,就算明知士官依法不得禁閉,軍方仍執意從重處罰,違法將洪仲丘送進禁閉,最後凌虐至死。

軍方的「差別待遇」極為明確,對黨國權貴子弟勞乃成,就算違法也要護航,把違法當成違紀,一切從輕處理;但對一般平民子弟洪仲丘,就算只是違紀,也要從重處罰,罰得甚至比違反刑法還重,最後導致洪仲丘遭凌虐致死。

洪仲丘案與25萬白衫軍的貢獻,是促成「軍事審判法」的修正,讓非戰時的軍事法院與軍事檢察官走入歷史,降低軍方「官官相護」的可能性,軍事檢察官沒有機會包庇將領之後勞乃成,桃檢得以不採信軍方最初的「護勞之詞」,讓事件回歸法律,一切依法偵辦,哪怕是身價百億的貴婦團或黨國權貴出身的飛官,不論是平民或權貴,都應平等接受司法審判。

(律師、永社理事)

<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自由開講〉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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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黃帝穎

黃帝穎
律師,永社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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