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批判與霸凌的區別

楊姓女模自殺案後,國內開始強烈「批判」各種「霸凌」事件。

2015年05月03日00:00    

有基層教師來信問我,說他想教同學「批判」與「霸凌」之間的差別,但不是很能掌握兩者的關鍵差異。
 
楊姓女模自殺案後,國內開始強烈「批判」各種「霸凌」事件。有些過去曾受過公眾「批判」的名人,紛紛跳出來喊冤,想藉機漂白,此舉又引起一波新的「批判」。但亦有人認為這種追打都是「霸凌」,我們不該責罵這些名人。
 
「霸凌」是有學術定義的詞彙,網路上可以找到很多相關論述。但現在國內輿論使用這個詞並不太精確,有些媒體與評論人把多數的「集體責罵」視為霸凌,這會讓一般百姓更不瞭解「霸凌」與「批判」的真義,也讓人感覺「好像完全不該罵人了」。
 
「完全不罵人」當然是錯的。我們需要針對破壞道德原則的行為提出譴責,這是維持社會道德運作的重要機制,道德該不是「自掃門前雪」。但難就難在區分什麼狀況可以罵,什麼狀況不該罵。
 
各倫理學流派對此問題的看法,存在很大的歧見。
 
第一派認為,我們對社會不公義事件的批判,其目的應在於創造更好的結果。因此任何的「道德譴責」,若能讓當事人悔過,讓大眾知道不可以這樣做,社會因此更加美好,那你的責罵行動就是對的。如果你的譴責反而讓事情惡化,或製造更多後遺症,那你罵人就是錯的。
 
這原則看來簡單易行,但問題在於我們在罵人時,通常很難準確判斷「這一罵」的可能結果為何。假設某甲亂丟垃圾,被你罵了,當場看來是對的做法,但之後十年他都很憂鬱,最後因此尋短,那你反而會有道德責任。
 
第二派人馬因此主張不要看結果,只要你對得起自己良心,也確定大腦正常的人面對這種狀況時都會提出和你一樣的批判,這責罵也是為了當事人好,那就可以罵。
 
但這派的問題在於他們想的不見得和別人想的一樣,很有可能是「自爽」。他們常把反對其意見者看成不理性或無知,並不打算解決雙方的意見衝突。這似乎也不太妥當。
 
第三派認為道德批判不能只基於個人價值判斷,還是要回歸社會共識,基於捍衛並增進「社會共同價值」的立場,對可能破壞社會共同價值者進行批判。
 
但什麼是社會共同價值呢?我們對此有「共識」嗎?李倩蓉登機,破壞了什麼社會共同價值?茶葉農藥超標,又破壞了什麼?我們如何確定誰的分析最接近大家心中真正的「共識」?要凝聚社會共識,我們還有很長的一段路要走。
 
這三派說法都有優點,也都問題。現存的倫理學流派大致不脫以上三種立場,因此都沒辦法給出一個「標準答案」。
 
雖然沒有標準答案,但這三派觀點還是比最常見的「直覺式」道德觀前進一步。很多人在對不公不義進行批判時,是靠自己的內在衝動,講不出什麼道理。當然,這種態度就是最容易出包的,也最常看到這種人的「社會批判」變成「集體霸凌」。
 
因此「多想想」、「晚出嘴」,或許是比較好的譴責模式?但有時事態緊急,需要一些正義之聲快快出手,及早扼阻事態往負面發展。
 
哇?那我們到底該怎麼辦?越講越不懂了?
 
當代倫理學家無法告訴你「正確答案」或「標準答案」,頂多指出一個方向,說可以往那個方向去找答案。哪個方向呢?
 
我們可以在對道德議題的討論與實踐道德原則的過程中,慢慢排除現有的錯誤。所以,所有人都應該在公共領域中不停的溝通價值觀點,嘗試錯誤並修正。我們總是可能講錯話,做錯事,罵錯人,但知道錯了之後,能夠改過,那就會往良善的方向前進。
 
像這次楊姓女模事件,在媒體找出疑似霸凌楊姓女模的另一位女模時,雖然有一些網路使用者跑去「批判」(但實質上是「霸凌」)她,但有更多的網路使用者跳出來「批判」、制止那些腦充血的罵人者。
 
這就是經過不斷的溝通、修正後,所拓展與提升的「社會共同價值」,我們透過這樣的過程得知「什麼是對我們來說的適宜」。
 
我們不可能一步到位,永遠不犯錯,也不可能學會道德金句就能一秒變聖人,但可以透過一個健全的公共對話領域,慢慢摸索,以改善自我和社會。
 
相對來說,如果有人強力主張自己知道「道德標準答案」,而且必須依他們的價值觀「立法」,才有效「控制」不道德的狀況,那他們若非屬於較原始、古典的道德流派,就是在虎爛。
 
最後,我還是要回應那位基層教師的問題。如果要教年輕同學們如何拿捏「適宜」的批判程度,我建議還是舉出具體個案,像「阿帕契案」中各涉案者被批判的實例,並協助同學們討論出他們心中的「適宜」。
 
道德判斷能力只能透過辯證與實踐經驗養成,無法用灌輸的。如果有人認為可以用灌的,那,他或許是想藉此來做更壞的事。

< 資料來源:蘋果日報【人渣文本】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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