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要倒 台灣國才會好」──慶祝台灣關係法36周年

這句順口溜源於台灣流行的「國民黨不倒、台灣不會好」。這裡「倒」表示中華民國任務完成,該躺下來休息,還政台灣人民,讓台灣國完成歷史性國家正常化任務。

●台灣關係法的意義

台灣關係法(台關法)自1979年4月10日制定以來,今年是36周年。美國上下兩院制定此法完全根據杜勒斯偉大政治家起草的聯合國憲章和舊金山和約的精神制定的。杜氏不為人知的是,戰後日軍退出台灣,台灣成軍事真空,他向蔣介石借兵助美軍顧台灣以防共軍可能攻台和滲透台灣。又在台北和約時,杜氏也出面交涉,代當時的吉田首相起草向美國國會提出的「吉田書簡」,表示日本願與台灣當局建交,設計日美安保防衛台灣的大戰略,美蔣斷交後台灣的軍事抑制力可說是杜氏「借日軍透過日美安保顧台灣」的結果。杜氏在舊金山和約安排「台灣接受美國託孤」等待建國,台關法就是「台灣託孤契約書」,重點是美國人民透過議會和總統的搭配,由美國總統執行「協防」台灣的任務,台灣有今日的繁榮安定,杜氏的功勞最大。

台關法已將中華民國「終結」,改名為「在台委任統治當局」(governing authorities on Taiwan)簡稱在台當局,且美國總統又終結對在台當局的政府關係。也規定任何繼承在台當局的機構,都不是台灣人民的總統,要創造台灣人民自己的政治實體,選出的總統才能獲得台灣總統地位,台灣國的正常化才算完成。台關法就是要確保台灣的法律地位或國家地位不被在台當局所改變。由此可知即使小英順利當選「中華民國總統」,如果她以台灣名義申請加入聯合國,一定不被受理的,她必須放棄中華民國總統地位,定位「台灣總統」才不會改變台灣既定地位(status quo)或稱「台灣現狀」。接受「台灣託孤」的美國有義務扶持台灣人民的台灣國達成國家正常化。

台關法的規定優先於任何美國國內法,國內法與台關法抵觸時,以台關法為優先。即使美國制定新法想要修改台關法,都是無法抵觸台關法的,可見美國扶持台灣人民國家正常化是不變的鐵則。

美國國務院是只處理美國和在台當局的關係,台灣人民不應以為國務院不尊重台灣人民。還有在台當局的駐美機構(Taiwan instrumentalities)受到國務院的冷遇,但這不表示美國人民、議會、總統冷遇台灣人民。民國二黨明知在台當局無地位,但是他們維持違反台關法的在台當局(他們美其名為中華民國),只是有官可做而害台灣國無法如台關法的安排達成台灣國正常化而說些「五四三」的騙子」。

●美國希望台灣「軟著地」

美國雖然有台關法,但他們不希望台灣人民硬衝台灣國正常化,他們希望台灣人民軟著地(soft landing),以依法終結中華民國、依法由在台委任行政當局轉化為台灣政府。4月16日自由時報外電報導,眾議員康納利針對台關法36周年質詢凱瑞國務卿要求提升美台關係,凱瑞回答強調台灣是美國全球價值鏈的重要一環,要擴大提升對台關係,他們既言台關法,關係對象當然是台灣人民。

歐巴馬總統也一再向中國領導人強調「美中關係依三公報處理;美台關係依國內法台關法處理」,中國首腦都只有尊重。美國既然協防台灣,嚴於對付在台當局;但是他們是尊重台灣人民的決定的。台關法的明確立場是:台灣人民依美國法律,是一個國家,隨時可依法實現國家正常化;但在台當局繼承已被終結的中華民國,非國家、非政府,不得宣布獨立致改變台灣法律地位。所以李登輝、陳水扁修憲想漸進讓中華民國台灣化而被美國禁止,卻還不死心,很多從政人士時至今日還想扶持已被終結的中華民國獨立,徒勞無功且害台灣。

●去國共架構、就台美機制

台灣國的法統與中國或中華民國法統是不同的,台灣國的法統根源於日本放棄台灣主權和請求權:中國或舊中華民國的法統根源於中國人民和領土,與台灣法統互不重疊。蔣介石被同盟國委任占領台灣無關台灣主權,中國現在雖然想透過中華民國占領台灣的狀態主張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但是台灣主權既不屬已被終結的中華民國,所以中國知道中華民國已無利用價值。

最近蔡英文說出幾點釐清台灣地位的話:曰兩岸關係超越國共框架;兩岸議題非國共說了算;人民不滿兩岸關係國共化」;在民進黨4月15日公布小英為總統候選人時,她發表「找回自信、點亮台灣」的參選演說強調「建立以人民為本的政府」。她還主張「維持現狀」,引起有人不滿,但是美國所主張的「台灣現狀」是台灣主權不屬任何外國和兩岸不得片面改變台灣法律地位,也應是她的主張。

最近民進黨展開中華民國是否該宣布「法理獨立」的論爭。中華民國已不存在,所以是空論。這是中共要製造「台灣尚未獨立」假象而拋出的法律陷阱,主張台灣人民早已獨立的台獨派是不該陷落這個陷阱的。事實上事實獨立與法理獨立是「形影相隨」,台灣國要維持獨立是政治問題,不是法律問題,國際法都同意台灣人民獨立,所台灣國不存在「法理未獨立」問題。

台灣國的國家正常化在於「去國共架構、就台美台關法機制」的問題,也就是台關法所規定的「終結中華民國;創造台灣國國家實體」的既定美國路線。小英今日獨得天時、地利和人和條件,天時是學運造時勢、所謂「新移民」已進入第五代第六代,完全台灣化,是台灣國正常化的生力軍;地理條件有助維持國家防衛和獨立;人和是民進黨黨內和台灣人的團結以及美日兩國人民助我的人和。

台灣的戰後處理模式有日本式可供參考,此即委任占領機構的「大政奉還」,也就是小英必須執行台灣版馬修‧立奇威(M. Ridgeway)大將的任務,將現在的「在台委任統治當局」的統治權,還權於台灣政府(這只是法制上的內政問題)台灣國就可正常化,小英還可出來參選其後的初代台灣國績統呢。台灣的歷史是民眾都走在外來政權的前面推動改革,形成壓力,迫外來政權不得不追認改革。我們應該形成強烈輿論促成這個局面。

本文作者為《台生報》發行人

< 資料來源:鯨魚網站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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