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天,沒開槍也算是一種進步?

屏東籍漁船「昇豐十二號」闖菲律賓海域遭扣押,船員付款保釋,外交部次長在立院答詢時竟稱,漁船被扣是執法問題,「沒開槍也算是一種進步」。氣得民進黨立委痛批這是外交休兵衍生問題,外交部面對國際事件總僥倖軟弱態度。廣大興案「屍骨未寒」菲方即故態復萌,外交官們究竟從何看出進步呢?

懲治盜匪條例廢除前,不管有無取贖或撕票,擄人勒贖罪是唯一死刑,為保護及鼓勵善待肉票,刑法乃修訂未經取贖而釋放被害人者減輕其刑,取贖後釋放被害人則得減輕其刑,也就是一必減、一得減。改善治安當政者責無旁貸,不能光靠刑罰優待救肉票即沾沾自喜,擄人勒贖本就不該任其發生,豈有被害人未遭殺害即認為「算是一種進步」之理。

觀之歷史,面對外族侵略挑釁,國勢微弱時,只能靠和親納幣保邊境安泰,待國力強盛時再出兵征討。今天各國經濟海域難免重疊,必須透過談判斡旋解決紛爭,台灣與菲律賓在漁權交涉上根本沒什麼好怕的,何致卑躬屈膝一再自我退卻讓步?

外交部才被騙徒假名片戲耍,漁船屢屢無端遭扣,官員說詞似也愈講愈離譜,人質安然無恙就欣慰「算是一種進步」,他敢講我們不敢聽耶!的確「留得青山在,不怕沒柴燒」,錢再賺就有,但外交手段如此消極,乾脆定時向菲進貢稱臣保捕魚平安算了!

(作者就讀成功大學歷史系,彰化縣民)

<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自由廣場〉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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