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 請四管齊下

最新民調顯示,八十二.二%的人對我國食品安全沒信心;六十九.五%不相信食品業者標示資訊或檢驗報告。台灣要想重新營造一個食安的環境,唯有官員、廠商、消費者、媒體「四管齊下」善盡其職,才可能克竟其功。

一、對官員積極究責。發生這麼多食安事件,證實相關部門在把關與協調整合確實出現問題。例如官員早知國內無法生產足夠供應食用等級花草食材與中草藥,卻對國外進口廉價花草食材農藥殘留風險高未積極防範。反觀日本,若處置不當,從國務大臣至首相都可能得下台。農林水產大臣太田誠一因混米事件引咎辭職,即是一例。台灣也發生過泉順公司的山水米混越南米事件,官員卻安然無事,甚至還回嗆民代「哪個國家沒有食安問題」。因此對食安相關單位明確課責,對負責官員賞罰嚴明,是必須優先考量的課題。

二、讓黑心廠商倒閉。每次食安出包,廠商總是大聲喊冤、辯稱是誤用,好像他們也是無辜受害者。然而黑心廠商為了暴利而不惜危害消費者健康,當然不能原諒,也必須付出慘痛代價,甚至迫其關廠、倒閉,才有遏止作用。期盼業者應主動發起自律運動,來挽回消費者信心。

三、消費者必須強硬。一分錢一分貨,消費者不要貪小便宜購買來路不明或沒有標示的食品,應大力支持守法廠商,這樣才能讓良幣驅逐劣幣。例如去年抵制黑心頂新食品運動,卻因廠商祭出優惠活動而功虧一簣。須知像這樣累犯的黑心廠商,日本消費者絕不姑息,絕對只有倒閉關廠一途。期許消費者發揮公民力量,善用網路科技與社群力量,強烈監督企業與政府,做好把關。

四、媒體要緊盯到底。國內媒體或因廣告考量、或因政治立場,未能持續、強力施壓黑心廠商與怠惰官員,也是食安成為民眾夢魘的主因。在日本,傳媒在這方面的獨立自主性很強,一旦出現食安事件,從政府到涉案企業,沒一個能避開輿論砲轟,直到有人站出來承擔責任和解決事件為止。期盼台灣媒體充分發揮第四權監督力量,保護你、我家人吃的安全。

台灣食安想從「大亂」到「大治」,唯有靠這四股力量緊密合作,共築成牢不可破的保護網,逼迫黑心商人「痛不欲生」,才能遏止其他廠商惡念,也才有機會再度擦亮「美食王國」的招牌。

(作者曾任雲林農業處長,農經學者)

<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自由廣場〉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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