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源事件 台獨革命

一九七○年二月八日,位於台東的「國防部泰源感訓監獄」,一群年輕的台獨政治犯發動一場監獄革命行動,事敗六名行動者逃往山區,軍方乃進行圍捕,在警方及原住民的協助下,十天內將六人陸續捕獲,其中惟鄭正成倖免一死,餘五人皆於同年五月三十日槍決。

十三年前(二○○二年)筆者完成十三位泰源事件相關人物的口述史,並參閱國防部檔案,曾經撰文澄清泰源事件並非單純的「劫械逃獄案」,而是帶著政治主張的集體行動。可是這兩年,卻有少數統派的政治受難者說,泰源事件是一場「獵殺紅帽子」的行動。彼論述的前提是,五○年代中期以後左翼人士大致已被國民黨肅清殆盡,接續的反抗運動是台灣本土的「地主階級及地方仕紳」,走的是親美親日、反共反中反社會主義的台獨路線,即便有一些自發性的知識青年反抗組織,也因缺乏左翼思潮導引,而走上反國民黨反外省人的台獨路線。從而,這些統派受難者認知的泰源事件是要「入監殺掉紅帽子人士,以向美國宣示他們的反共立場,尋求美國的支持。」

如此一來,一場台獨革命行動豈不是淪為監獄內部的紅白(統獨或省籍的)內鬥?個人認為上面的說法頂多是「以論代史」,涉及事實部分常只根據徐春泰、施明德的片面說法,例如徐文贊說「施明德他們……目的要逼我們這些老紅帽子跟他們合作,去搞暴動,我們不從就要把我們幹掉…」,則又與「向美國宣示」的說法矛盾。

戒嚴時代的政治犯組成,主要來自共黨或台獨(的所謂叛亂嫌疑)。當時不論統獨政治意識形態,都會威脅到國民黨獨裁統治的正當性,即便在獄中擁擠的生活不免有來自紅白信仰差異而來的摩擦,但同是不當審判的受害者,出獄以後應該站在一起,從人權的角度共同譴責昔日的壓迫者,而不應以今日的信仰差異來扭曲昔日的記憶。

從今年二月出版的《無法送達的遺書—記那些在恐怖年代失落的人》一書,意外地看到泰源事件被槍決的江炳興、鄭金河、陳良、詹天增、謝東榮等五人的遺書,更難得的是附有江炳興手抄的︿台灣獨立宣言書﹀,它開宗明義說「深信壓迫與奴隸存在時,為自由奮鬥是應該的」,又說「台灣是屬於所有台灣人的台灣,我們決心不再受壓迫。」而江炳興寫給父母親的遺書還說:「男兒當頂天立地,繼往開來,死而後已。」這些從昔日檔案看不到的資料既已出土,希望能進一步彰顯泰源事件的革命性質,遏止那些臆測貶抑的傳言。

(作者為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副研究員)

<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自由廣場〉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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