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掠奪的台灣:四萬換一塊的故事

本文刊於2013/06/08


1945 年 8 月,二次大戰結束,台灣人民歡欣脫離日本人的殖民統治,也對前來接收的中國政府抱著極大的期待。

當時或許沒有人想到,大家迎來的,竟然是另外一個殖民統治的政權。

完成接收之後,首先浮現出來的就是台灣在中國人心中永遠的邊陲地位。

行政院在1945年12月1日派遣「台灣工礦事業考察團」抵台考察台灣的工業與礦業,考察團在三個月後完成了一部考察報告。

報告中指出,台灣不應該成為中國重要工業發展重心,所以「不必應有盡有、儘量建設」。

報告中又指出「對台灣之既有工業,不必全部恢復,不宜作鉅額之投資」,更重要的是,為防止台灣經濟壯大,獨霸一方,所以建議「不必使台灣自給自足,樹立經濟割據之條件」。

這個報告,凸顯出在很多中國人的心中,台灣只應該是一個無足輕重的邊陲地區。

接下來,1946 年元月,所謂的“中華民國行政院資源委員會“與“中央設計局“共同完成了一項「中國戰後經濟建設五年計劃」,將中國劃分為九個經濟區,其中台灣、福建、廣東與廣西同被劃為東南區。

在這個重建未來五年經濟的龐大計劃裏,投入華北與華中兩個地區的投資額占了總預算款項的 65%。

可是投入東南區的金額卻只佔了總預算的 9.8%,更明顯呈現出了中國政府對核心地區與對邊陲地區不同的心態。

隨著二次大戰的結束,國共內戰開始從中國的東北延燒到華北,到了1946 年 8月演變成為全國性的戰爭。熊熊的烽火下,地處邊陲,被中國人認為不應當是祖國發展重心的台灣,卻成了國民黨政府後勤補給的最重要來源,各項台灣出產的物資被源源不斷的運往中國內地。

以米糧為例,僅在1946年,就有一百多萬石的食米由台灣被運送到中國蘇北和華北充作軍糧。

台灣在日治時期,一直都是米和糖的重要產地和輸出地,但是在1946年,台灣卻遭受到了前所未見的米荒,當時物資外流的嚴重程度可見一班。

除了各項物資的外流,資金也一樣的被國民黨政府撥轉到中國內地。

二次大戰末期,台糖公司原來有15 萬噸的存糖,是用來當作戰後復員與營運的資金。

但是國民黨政府下令「接收所有日人存糖,撥歸中央,集運上海銷售」,所有的存糖都被無償的運往上海變賣。台糖失去了復員基金,只得向台灣銀行借貸。

這樣的事例並非只有在台糖發生,國民黨政府也透過許多其他的公營企業,將其物資不斷的轉運大陸,再要求台灣銀行擴大放款給這些公營企業作為週轉資金。台灣銀行只有不斷加印貨幣,因而造成了戰後台灣嚴重的通貨膨脹。

徐蚌會戰以後,中國長江以北多被共產黨佔領,而江南人心浮動,收稅困難。

所以從1948年11月以後,中華民國所有軍公教人員的生活來源,只有依靠台灣。

中國的軍公教人員眾多,很快就吃垮了台灣。台灣的物資變得極端缺乏,物價也跟著飆漲。

後來曾任中華民國總統的嚴家淦,在1949年6月發表的書面談話「幣制改革方案緒言」裏指出,「近數月來,中央之軍公費用及各公營事業之資金,多由台省墊借。歷時既久,為數又鉅……去年11月以降…京滬局勢緊張,中央軍政款項之墊借尤為龐大。以致台省金融波動,物價狂漲。」

由於濫印鈔票導致舊台幣大幅度的貶值。於是1949年6月15日,國民黨政府在台灣發行新台幣,明訂四萬塊舊台幣兌換一元新台幣的匯率 ,民間習稱為「四萬換一塊」。

要了解四萬換一塊對台灣民生造成的巨大影響,我們必須從舊台幣的前身,也就是「台灣銀行券(Taiwanese Yen) 」說起。

在日治時期,由台灣總督府發行的「台灣銀行券」,是當時台灣通行的貨幣。

雖然名稱不同,但是與日本國內的日圓是一比一的對價,也就是說,日治時期的「台灣銀行券」與日圓是等值的貨幣 。

國民黨政府接收台灣以後,在1946年5月21日由台灣銀行發行舊台幣,與「台灣銀行券」是一比一的兌換率。

換句話說,甫發行的舊台幣與日圓,在當時也是等值的貨幣。

但是三年後的1949年6月15日,台灣人民卻要用四萬元的舊台幣才能兌換到一元的新台幣。

要估算台灣人民的損失,我們可以將舊台幣折合成美金來計算。

1949年剛發行的新台幣與美金是五元新台幣兌換一元美金的匯率 ,所以1949年的舊台幣兌換美金的匯率就是20萬 (= 4萬X 5) 舊台幣兌換一元美金。

反觀日圓兌美金的匯率,雖然在大戰結束後經過激烈的震盪,但是從1949年起日幣逐漸趨於穩定,而且一直到1971年都是固定在360:1的美金匯率 。

這就是說,原本在1946年與日圓等值的舊台幣,到了1949年卻是要用20萬的舊台幣(等於一元美金)才能夠換到360元的日幣(也是等於一元美金) 。

台灣人民的財富縮水到原來的555分之1 (= 360元÷20萬元)。到了1970年,台幣更貶值到原來的8分之1,對美金的匯率成為 40:1。

然而日圓卻仍然維持在360:1的美金匯率。如此一來,台灣人民的財富更是縮水到原來的4444分之1 (= 555分之1乘以8分之1)。

用一個假設的例子來說,如果有人在1946年將等值的一百萬日幣與一百萬「台灣銀行券」同時埋在地底。

到了1970年再挖出來,一百萬的日幣仍然是一百萬的日幣,可是 一百萬的「台灣銀行券」卻只能換到225元(= 100萬÷4444)的日幣。

這就是號稱「民族救星」、「世紀偉人」 的「總統蔣公」賜給台灣人民的「德政」。

可悲的是,國民黨政府在中國造成的通貨膨脹,比起台灣更是有過之而無不及。

如果說,國民黨在台灣進行的金融掠奪,造成台灣人民的財產大幅縮水,那麼國民黨在中國進行的金融搜括,就是讓許多中國人一生的積蓄化為烏有。

可是就在大多數的台灣人和中國人都纏身在國民黨政府造成的金融風暴時,國民黨的政府要員、與國民黨關係密切的財閥以及奉命來台的接收人員,卻因為憑空創造了一個中國貨幣對台灣貨幣極端不公平的匯率,而發了一筆大橫財,這就是國民黨政府對臺灣人民進行的二度金融剝削。

要了解臺灣人民被剝第二層皮的來龍去脈,我們就必需從中國的幣制談起。

中國自古以來都是以白銀作為法定貨幣,而民間的交易也多以銀兩作結算。自清代中葉起,隨著外國銀圓的流入,民間也開始有銀圓的流通。

民國成立以後,仍然繼續以銀圓作為通用的貨幣。雖然有些地方銀行和地方政府也發行紙幣,但是紙幣的流通性以及認可性都是相當的不足。

國民政府在1927年北伐以後,開始逐步施行貨幣改革。在1935年11月4日,宣佈發行法幣(國家信用法定貨幣的簡稱),以一法幣兌換銀圓一元,將市面所有的銀圓全部收歸國有。

1937年中日戰爭以前,法幣的總發行量不超過14億元。戰爭期間,為了支付增加的財政支出,國民政府開始大量發行法幣。1946年以後,為了支付與共產黨作戰的軍費,法幣的發行量更是大增,到了1948年8月總共發行了604兆元,是原發行量14億元的43萬倍。

法幣發行初期與美金的匯率是20元法幣兌換一元美金。

到了1948年8月,卻變成了1千1百萬的法幣才能兌換到一元的美金。法幣貶值到原來幣值的55萬分之1,中國人民對法幣的信心完全喪失。

1948年8月19日,國民黨召開中央政治會議,當晚隨即發佈「金圓券發行法」,以金圓券取代法幣。根據當時的規定, 金圓券一元折合法幣300萬元,並且禁止私人持有黃金、白銀、外匯。凡私人持有者,限於9月30日前全部收兌成金圓券,違者沒收 。

在沒收法令的威脅下,大部分的民眾都服從政令,將終生積蓄的金銀外幣全部兌換成了金圓券。

1948年,因為與共產黨的戰事,政府的赤字每月高達數億至數十億元。國民黨政府稅收不足,又只曉得以多印鈔票來填補財政赤字。

金圓券發行一個月到9月底,發行量已經增加到12億元,到11月增加到19億元。

到了12月底,發行量增加到81億元。隔年的1949年4月再增至5兆,到了6月時更暴增至130兆,短短十個月就達到原定發行量的65萬倍。

快速的通貨膨脹造成金圓券的迅速貶值,早上的物價到了晚上就已大幅改變。商家為了避免損失,乾脆拒收金圓券,於是民間經濟陷入全盤的混亂。

在金圓券發行之初,為了避免被沒收,許多人將終生積蓄的金銀外幣兌換成了金圓券。隨著金園券的大幅貶值,這些人一生的積蓄全都化為烏有,特別是城市的中產階級所受到的經濟損失最大,使得國民黨失去原來最重要的支持者,這也是國民黨在國共內戰中迅速垮台的主要原因。

1949年4、5月,南京、上海相繼被人民解放軍攻佔,共產黨在6月起宣佈停止金圓券流通。

國民政府遷到廣州後還繼續發行金圓券,但其價值已經接近廢紙。

到了7月4日, 行政院在廣州宣布「銀圓及銀圓兌換券發行辦法」,停止發行金圓券,改以銀圓券取代 。

銀圓券1元等於銀圓1元(含純銀 23.493448克),而金圓券則以五億元折合為銀圓券一元。

由於有法幣和金圓券的前科,再加上政局日下,銀圓券也難逃貶值的命運。

1949年7月17日共產黨新華社發表聲明,解放後只會收兌銀圓而不接受銀圓券。於是人民搶著以銀圓券兌換銀圓,銀圓券的價值更是暴跌。

隨著廣州及西南地區在1949年下半年由人民解放軍攻佔,銀圓券亦從此停止流通 。

至於銀圓的幣制卻被國民黨政府帶到台灣,雖然銀圓從來都不曾在台灣的市場流通,但卻是中華民國的國幣單位。1949年發行的新臺幣與銀圓的匯率則是固定在銀圓1元=新臺幣3元。

以1949年國民政府規定的五億金圓券折合銀圓一元的匯率 ,和銀圓1元等於新臺幣3元的匯率來計算,1949年的新台幣一元可以折合1.67億(=5億÷3)的金圓券。

如此說來,舊台幣在其最低價的時候,也能以一元舊台幣折合4175元(=1.67億÷4萬)的金圓券。再與法幣來作比較,法幣最後在1948年8月跌到1千1百萬元法幣兌換美金1元的匯率 。

以舊台幣在1949年最低價的時候還擁有20萬元兌換美金1元的匯率來計算,最低價時期的舊台幣,在國際市場上仍然擁有一元兌換55元(1千1百萬÷20萬)法幣的價值。可見當時的舊台幣,無論是對法幣或是對金圓券,仍然都是強勢的貨幣。

可是當時的國民黨政府,卻以一種獨厚法幣和金圓券的活動匯率,刻意壓低了舊台幣的幣值 。

於是,中國來台的接收人員以及公務人員都因此而發了一筆橫財。

曾經在台灣擔任過經濟部次長,國貿局長,臺糖董事長的汪彝定,在其回憶錄《走過關鍵年代》中寫道:「拜此匯率之賜,我們這些早期來台的窮公務員,忽然之間發了一筆小財。我帶來台灣約有一、二十萬元法幣,按照二十比一的匯率,變成六、七千元,甚至上萬元台幣。我穿著一條舊卡其褲來到台灣,這時趕緊去太平町(延平北路)做衣服,一口氣做了兩套款式不甚高明的西服,共花了我兩、三千元而已。如果在重慶,這筆錢 (六萬元法幣)連一條卡其布褲都買不到。」 

這種不公平的匯率,讓中國人得以大批低價的劣幣流入臺灣從事套匯的活動,於是臺灣的經濟更加惡化,通貨膨脹也更趨嚴重。

1947 年 2 月初,台灣長官公署準備將所有接收的日產房屋全部標售,上海財閥便以套匯得來的台幣搶購日產。

更嚴重的是,在發行新臺幣之前,臺灣物資出口所賺得的外匯,均需透過在上海的中央銀行,折算成法幣或金圓券以後,再用獨厚法幣和金圓券的匯率折算回臺幣,造成了臺灣外匯收入蒙受重大的損失 。

這就是國民黨政府對臺灣人民進行的二度金融剝削。

臺灣人民在這次剝削中所受到的詳細損失,還有待專家學者來作進一步的研究和釐清。

戰後的台灣,因為因緣際會,得以脫離中國而獨立生存,全民的努力創造了曾排名世界第24的經濟體 (如果以購買力平價(purchasing power parity exchange rate)來計算,則是世界第19大的經濟體 )。

倘若台灣又被吸入中國的黑洞,邊陲的地位一定再現。

屆時的台灣,必然是「不必應有盡有、也不必儘量建設」,「既有工業,不必全部恢復,也不宜作鉅額之投資」,「不必使台灣自給自足,樹立經濟割據之條件」。

於是,台灣的重要產業和菁英人才必定向中國的內陸移動,而今日繁榮的台灣,也必如流星劃空,在一道絢麗的光芒之後,永遠消失在宇宙漫漫的長夜。
(文/翁青治)


(屠殺配合四萬換一塊~吾黨18%笑哈哈~台奴蠢病沒藥醫!)

< 資料來源:WTFM CLAN 風林火山文部省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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