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犯外患罪?

 

誰犯外患罪?
1991以後,《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被終止,李登輝政府單方面宣布中國國共內戰終止,台灣和中國成為「特殊的國與國關係」;2008後,馬英九不僅否定、丟棄李扁一邊一國的兩國論,還立即恢復國共內戰延續的憲政論述、政策。(資料照片,民報合成)

 

台灣是主權在民的民主國家,新黨主席郁慕明,當然有權利控告前總統李登輝(阿輝伯)涉嫌觸犯外患罪。同理,台聯主席黃昆輝,也有權利控訴郁慕明、前國民黨主席連戰、吳伯雄、總統馬英九及高級將領郝柏村、許歷農等涉嫌觸犯內亂外患罪。可以告到大法官釋憲的最高憲政層次。

告得成告不成?會被判有罪或無罪?台灣獨立的司法機制能否公平、公正運作、起訴、判決?那又是另一回事。我不樂觀,卻也樂觀其成。

No case to answer

阿輝伯的case(案子)很簡單。他老人家去日本國會演講,被問到尖閣島(釣魚台)歸屬問題,他直白說「尖閣諸島是日本的,不是台灣的。」郁慕明跑去高檢署按鈴,控告李前總統在日本的「尖閣諸島是日本的」談話,涉犯《刑法》第104條外患罪。

這問題被吵了幾10年了,其實很簡單。只要翻開1895的《馬關條約》、1951的《舊金山和約》、1952的《中日和約》、以及1947聯合國安理會通過的《關於前日本委任統治島嶼的協定》和1971 美日簽訂的《歸還沖繩協定》,都清楚明白,國際法上「尖閣諸島是日本的」,不屬於台灣(ROC中華民國),更不屬於中國(PRC中華人民共和國)。

這根本是「non issue」(非議題),阿輝伯「沒有case需要回答」(no case to answer)。

要告郁慕明、連戰、馬英九、郝柏村等涉嫌觸犯內亂外患罪,問題比較複雜,因為它牽涉到國家認同、定位的憲政問題。那是台灣大法官都不敢釋憲的問題。

阿輝伯在日本國會說,他絕不同意「一個中國」、「台灣是中國一部份」的說法。他在1991年宣布終止《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並在1998年凍省,是為了不讓台灣「處於虛構與矛盾的位置」,為了台灣的長治久安,應釐清台灣與中國半世紀以來的曖昧關係。

他提及「兩國論」的討論經過。他說1999接受《德國之音》訪問的時候,當時新聞局擬的草稿本來是「台灣是中華民國的一省」,但他修正原稿,宣示台灣與中國是「特殊的國與國關係」。

釐清曖昧關係

這2段話點出了上述問題的複雜性。要釐清台灣與中國半世紀以來的曖昧關係,還真問題複雜、工程浩大。1987以前蔣家父子戒嚴統治台灣,國共內戰還是鐵一樣地「漢賊不兩立」,根本沒有停戰的可能。那是白色恐怖的時代,有戒嚴令、刑法100條侍候,郁慕明、連戰、吳伯雄等2000後跑去北京和「共匪」頭頭展開「國共和談」、「國共論壇」、「聯共(黨)制台(獨)」,郝柏村、許歷農等軍頭跑去中國開「黃埔軍校同學會」、唱「義勇軍進行曲」、說「國軍共軍都是中國軍」,當然每一項都觸犯當年的刑法100條的叛亂罪,一定馬上被拉出去槍斃。

1991以後,《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被終止,刑法100條被廢除,李登輝政府單方面宣布中國國共內戰終止,台灣和中國成為「特殊的國與國關係」。問題是,老共不賣帳,仍堅持國共內戰還在延續,針對台灣的飛彈部屬繼續增加,一再威脅,不和中國和平統一就要武力解放台灣。1996總統大選期間還發射飛彈恐嚇台灣人民。2000後,阿扁(陳水扁)8年總統,堅持「一邊一國」,延續阿輝伯的「兩國論」,視專制中國為敵國。

但是,2008後,馬英九不僅否定、丟棄李扁一邊一國的兩國論,還立即恢復國共內戰延續的憲政論述、政策,但又嚴重偏離蔣家政權「漢賊不兩立」的ROC憲法立場,不承認PRC統治中國大陸的主權,卻又不否認PRC統治中國大陸的治權,讓中共叛亂政權竊佔99.6%ROC領土的叛國行為等同就地合法。那不是違法違憲的內亂外犯罪,什麼是違法違憲的內亂外犯罪?

嚴重違法違憲

7月24日,馬總統接受《英國廣播公司》(BBC)專訪,針對中國近期軍演以ROC總統府做為假想攻擊對象,表示,這個動作提醒兩岸之間在軍事領域仍有相當大的威脅存在,「我們必須做好防備」,他同時也對此舉表達不滿。

只表達不滿,但馬英九這幾句話,也印證了台中敵對的現實:1949以來60多年中,專制中國(PRC)一直武力威脅民主台灣(ROC),要武力侵佔台灣。不管是馬英九的中國國共內戰論,或是阿輝伯的兩國論,中國一直是台灣的敵邦、敵國,應無庸置疑。

因此,郁慕明、連戰、吳伯雄、郝柏村、許歷農等,這些年來跑去中國和中共政權接觸談判,不管是在扁政府或馬政府時代,都沒有經過政府授權,是私人、私黨行為,當然是通匪、通敵、違憲違法的叛亂行徑。去法院控告他們涉嫌觸犯ROC《刑法》第104條的外患罪,絕對合法合憲,他們有「case to answer」。

還有,馬英九的「不承認主權、不否認治權」論,一樣等同違憲賣國,應也可以告他涉嫌觸犯ROC《刑法》的外患罪。

阿輝伯1句幾乎全世界都承認的「尖閣諸島是日本的」發言,就被告涉嫌觸犯外患罪,那馬英九、郁慕明、連戰、吳伯雄、郝柏村、許歷農等通匪、通敵、賣國求榮的言行,其違憲違法的嚴重性,豈止百倍、萬倍。

國民黨主席朱立倫批評阿輝伯說,「大家都應該要堅持我們自己國家的國格、台灣的國格,我們的主權完整跟土地完整,那對於釣魚台,大家的堅持是屬於台灣的」。朱主席的「國家的國格、台灣的國格」、「主權完整跟土地完整」,用在阿輝伯和馬英九身上,誰觸犯內亂外患罪?還真需要台灣的人民法院、最高法院好好審判一番。

非打不可的憲政官司

蔣家父子躺在桃園慈湖陵寢和頭寮賓館,九泉之下有知,必難瞑目,一定潑口大罵馬英九、連戰、郝柏村等不忠不孝。這我不想理會。我要提醒台灣人的是,明年1月16後,全國人民應該集體提告這群黨國權貴涉嫌觸犯ROC《刑法》第104條的外患罪。我們法院見,讓台灣的民主憲政法院決定你們有沒有「case to answer」、「guilty or not guilty」(有罪還是沒罪)?(2015.08.03)

< 資料來源:民報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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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邱垂亮

邱垂亮
前國策顧問、澳洲昆士蘭大學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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