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王曉波

 

 

作者:李筱峰(國立台北教育大學台灣文化研究所教授)

一、你說「根據中華民國憲法,我國首都在南京」,請問,你經常跑北京,也敢這樣對他們說嗎?

二、1662年到1683年鄭成功家族三代在台灣建立的政權稱為「鄭氏政權」有違背史實嗎?非稱「明鄭」不可嗎?鄭成功雖然號稱「國姓爺」,標榜「反清復明」,但他曾數次與滿清談判(還密派蔡政赴北京向滿清主動議和),談判條件還包括可以奉清朝正朔,這樣還稱「明鄭」嗎?甚至當南明永曆皇帝聯絡鄭成功要他出兵共擊清軍時,鄭成功因正與清方談判,沒有奉命出兵援助困處西南的永曆帝,這還叫「明鄭」嗎?

三、這次課綱「微調」,將「日本統治時期」改為「日本殖民統治時期」,增加「殖民」一詞。日本確實在台殖民統治,問題是,台灣歷史哪個階段不是殖民統治?台灣歷經荷蘭、西班牙、鄭氏、滿清、日本,到國民黨,全都是外來政權在此地殖民統治,即使連二戰後實行軍政大權集於一體,與日本總督府無異的「行政長官公署」制,也是殖民體制,被連震東料中,讓台灣同胞產生「總督制復活」之感,而上海《僑聲報》也指出戰後「所有表現都使一般台灣人感到這不過是另一種殖民地制度的代替」。若日本統治要冠上「殖民」,為何其他各階段的殖民統治不用慣上?用意何在?

四、你強調新課綱要加入日本強迫台灣婦女當慰安婦,慰安婦的存在,無人否認,但是請問在國民黨時代,尤其八○年代以前的軍中有所謂「八三一軍中樂園」,在裡面服務的女子,不也是被強送而去,且簽下賣身契規定服務年限的「慰安婦」嗎?既然要談慰安婦,為何日本二戰時的慰安婦要寫入課本,國民黨時代的慰安婦不必寫入?

五、我知道你們很強調台灣人的抗日,特別是台灣人回「祖國」參加抗日的例子-「李友邦等赴大陸參與抗戰」要增加。李友邦組織「台灣義勇隊」和「祖國」一起抗日,絕對是事實,不過請問,李友邦最後是被「祖國」槍斃了!這段歷史為何不寫?

六、我們以台灣為主體的學者,每人都有書寫台灣抗日史,為何你們硬要扣我們「皇民」的帽子?是否不可以敘述日本時代台灣的近代化建設?

七、你再三強調課綱「微調」是根據中華民國憲法。正常民主憲政國家,憲法本來就是國家的根本大法,所有的政府組織、法律規章,都是根據現行憲法而來,何須特別強調?我們在討論課本的內容,你卻上綱到憲法,這不是打高空嗎?就如同有人在討論經濟部或各部會的某項政策時,不在政策的本身討論,卻說是根據憲法,還問「根據憲法有什麼不對?」這還能討論嗎?

八、原來你把課綱的根據上綱到憲法,真正的用意是在突顯《中華民國憲法》的「一個中國」架構。問題是,在《中華民國憲法》制憲過程的一、二十年中,大部分時間並不包括台灣。這部憲法原本是針對台灣之外的「秋海棠」設計的。再說,根據《中華民國憲法》的「一個中國」,中華民國不僅包括現在整個中華人民共和國,還包括蒙古國、俄羅斯自治邦圖瓦共和國、黑龍江北方部分屬俄國的領土、新疆之西的塔吉克斯坦共和國、阿富汗Badakhshan省,以及不丹部分領土,請問這些範圍內的歷史也要寫入嗎?

九、原本課綱的「多元文化」標題,你們不滿意,要改成「中華文化與多元文化」。請問,中華文化不是已經包括在「多元文化」之內了嗎?

十、你們現在要大肆「微調」的舊課綱,亦即101課綱,不也是馬政府因不滿阿扁時代的98課綱而修訂通過的嗎?難道馬英九通過的101課綱違憲?也是「台獨」、「皇民」史觀嗎?

< 資料來源:《蘋果日報》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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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筱峰

李筱峰
國立台北教育大學台灣文化研究所名譽教授、吳三連台灣史料基金會董事。曾任《八十年代》雜誌執行主編,報社記者、編輯、主筆;世新大學通識教育中心專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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