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動家精神」與「民主選舉」

歐美傳統有「運動家精神」(sportsmanship)(亦可謂「紳士風度」),根深蒂固,已成普遍價值,廣受尊重。它不外是說運動比賽要堂堂正正,遵守規則,不用不正當手段,不中途而退,不論勝敗競爭到底,服從裁判,前後不出惡言,保持紳士風度。常看到馬拉松比賽,最落後者遠遠在後,一個人拚命地跑,有點可憐,但他仍不放棄,觀眾等他跑到終點時,報以熱烈掌聲,讚賞其不中途而退,忍辱奮鬥到底,發揮「運動家精神」。

民主社會選舉,大都可以適用運動家精神,唯一例外恐怕是「不中途而退」不見得是美德。如美國選舉初選,起初參選者都有二位數,但有了民調以後,其較低者紛紛退出,剩下數名激烈競爭,最後還是民調低者宣布退出,祝福勝者,表示「風度」。如果民調低得已無望當選,仍堅持競爭到底,即被視為搗亂者,「歹戲拖棚」為人所不齒。

到底這種人的動機是什麼,就台灣來說,說得最好聽是不論勝敗,利用機會宣揚自己的政治理念,說得最難聽是想獲得選後的政治補助款,或者最好和最壞兩者兼有。以台灣總統選舉投票率約七成,大約一千三百萬票,得到二成算是大敗,但仍有二百六十萬票,每票三十元補助款,可得七千八百萬元,這都是來自老百姓的納稅金。選後補助金不知有多少國家有這種立法,其宗旨或許是要鼓勵有才能但無錢者,敢不惜借款來競選。但現實是無錢者正因其無錢而借不到錢,反使動機不正的奸巧者濫用此法,騙取人民所繳的稅金。

要檢討選舉補助款利弊之時機似早已到了。

(作者為前總統府資政)

<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自由廣場〉引用網址 >
分享文章:

作者 彭明敏

彭明敏
建國會會長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