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森電視:拼圖的最後一塊出現了

 

東森電視:拼圖的最後一塊出現了

美國好萊塢製作人敏茲以中資DMG執行長的「個人名義」耗資6億美元買下台灣東森電視集團的案子,怎麼看怎麼怪。

1、賣家凱雷2006年以50億入股,9年後以3倍獲利賣出,這交易合理嗎?台灣電視產業日益萎縮,廣告量不增反減,年輕觀眾移民網路,東森集團哪有這麼大的增值空間?

2、東森集團雖然頻道眾多,但內容幾乎毫無原創性。新聞大半是抄襲(行車記錄器、街頭監視器、網路瀏覽器,簡稱三器新聞),電影台播港片,洋片台播好萊塢片,戲劇台播韓劇,幼幼台播外國卡通,購物台什麼都賣。這樣的內容,我們任何一組可以快速上網抓取資訊、對於社會脈動有點常識的路人甲都做的出來,哪值什麼錢?作為內容供應者,東森的創新能力幾乎是零,遠在美國的好萊塢製片怎會看上他?

3、出面收購的敏茲對洛杉磯時報透露:這將為DMG的內容提供新的發行管道(Acquiring EBC would provide DMG with a new distribution outlet for its content and enable it to expand throughout Asia and around the world.)翻譯成白話,是不是把DMG擁有的大量中國連續劇、紀錄片、卡通、電影等等全面灌進台灣,並把東森的三器新聞轉型為另一個中國對台統戰新聞的出口?

4、NCC官員說,衛廣法規定外資股權需低於百分之五十,若DMG買下東森61%股權就涉違法,但若五成以下是直接持有,其他股份是間接持有,則為違法(自由時報)。仔細推敲,NCC官員不是在替DMG交易鋪路,指點他們,只要轉彎成「五成以下是直接持有,其他股份是間接持有」就一切OK啦?

5、中央社的發稿,為這極為可疑的案子提供了水落石出的最後一塊拼圖,至少我這麼看。這裡轉貼的中央社發稿,標題竟然是替DMG做放話工具-DMG:肖文閣絕不會介入經營。中央社「報導」通篇只有DMG總經理芬頓一個人替敏茲辯護的說詞,沒有任何不同面向的採訪來佐證或質疑芬頓說法的可信度,擺明就是替DMG做傳聲筒。中央社的人名翻譯「敏茨」看來像中方用語,全篇簡直像是把中方提供的新聞稿拿來剪下貼上。這篇報導若真是中央社記者自己寫的,也只讓人懷疑,中央社已經變成新華社分支機構,以及幕後控制中央社的馬英九密友親信正在親自操盤東森電視這筆買賣。

所以結論是,馬政府看來又要硬幹了。大家備戰吧。

< 資料來源:馮賢賢Facebook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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