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玩弄國會調查權十年史

爭論中的「國會改革」內容包括,議長中立、議長警察權、議事與協商透明化,及國會調查權等,其中最關鍵的是「國會調查權」。

國會調查權在各國憲法上與國會權力運作上,係國會行使職權的必要性權力,也是國會應有的內在權力及固有權力,民主先進國家國會,無不具有完整的國會調查權制度。

國會調查權可以使立法院從行政機關及外界取得立法相關資訊,進而完成良善之法律;可以監督政府部門的行政作為與活動,將失職、不法或弊端移付彈劾或懲戒;更可以呼應國民知情權的要求。當國會進行調查時,透過「聽證會」旁徵博引,可以發現與調查目的有關之事實與真相。

由於我國憲法沒有明定立法院調查權,過去在威權體制之下,便閹割了國會調查權,以致立法院成為行政院的橡皮圖章,被譏為「行政院立法局」。

二○○○年,首次在野的國民黨為了抵制民進黨,終於體認國會調查權的重要性,加上二○○四年總統大選發生了三一九槍擊案,同年底大法官會議第五八五號解釋,終於催生了完整的「國會調查權」。

五八五號解釋後,第五屆及第六屆立法院就「國會調查權」相關修法,已進行到黨團協商,但至二○○七年底仍沒通過,係因當時馬英九就要贏得大選,國民黨不會笨到作繭自縛,拿「國會調查權」綁住馬政府。

二○○八年後,重新執政的國民黨,反為了逃避國會監督,挾其強大的立法院席次優勢,對於台聯黨團及民進黨委員所提的國會調查權相關法案一再杯葛,致「國會調查權」法治化,延宕不決。如今,社會普遍預期國民黨又將失去政權之際,王院長在立法院屆期最後幾天,力推包括「國會調查權」在內的「國會改革」案,自然被解讀為是用來對付即將執政的民進黨政府,心態可議。

國會調查權在立法院歷經十幾年,暗無天日的原因不外,掌握國會席次優勢的國民黨,在朝時,假協商,真杯葛;在野時或即將在野時,則藉「國會改革」之名,大力推動,一方面騙取選票,一方面為修理敵對政黨做準備。一個維護立法權可長可久的制度,國民黨僅為一黨之私,將「國會調查權」之立法,綁架為政黨互鬥的工具。擔任立法院長達十七年的王院長,似應該給全民一個說明。

(作者曾任立法院法制局研究員兼組長)

<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自由廣場〉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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