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政府挑戰新國會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近日倉卒通過遠傳併購中嘉案的審查,引發社會譁然。遠傳併購中嘉有線電視系統公司,不只有壟斷媒體、限縮台灣言論自由的疑慮,其以債權併購的手法,更是刻意迴避黨政軍條款,讓專家學者感到強烈不滿。 

雖然遠傳為了排除媒體壟斷的疑慮,再三聲明不會主導中嘉的人事安排、介入業務經營,但遠傳去年接受媒體訪問時就直白地表示,透過以債權持有這種迂迴的方式併購中嘉,目的就是為了避開黨政軍條款,遠傳在未來當然希望主導中嘉。對於遠傳的「司馬昭之心」,為何馬政府的官員會毫無警覺心,放水讓併購案一關過一關? 

雖然遠傳保證在此併購案中「依法」不會有中國資金,但遠傳想方設法以債權持有中嘉、避開黨政軍條款的取巧作法,有誰還會相信遠傳公司的承諾?在我國NCC放棄獨立機關的權力、怠惰行使職權的情況下,民眾怎敢將監督遠傳的責任交給政府呢?對於政府機關的軟弱無力,遠傳現在的作法就是「先拿下公司」,其他的以後都好說! 

NCC現在把審查中嘉案的責任推給經濟部投審會,而投審會是個跨部會組織,其中包含國安單位,國安單位的介入即明確表示投審會肩負國家安全的責任。對於媒體壟斷、言論自由限縮等傷及一般人民的疑慮,投審會應該依《外國人投資條例》第七條第一項的條款,詳細審查遠傳併購中嘉一案是否對國家安全、公共秩序、善良風俗或國民健康有不利之影響後,再做出裁決。 

針對遠傳併購中嘉案的民意反彈,投審會必定要在新國會開議後,比照過往的重大投資案件,立即到立法院進行專案報告,除了清楚交代遠傳併購中嘉的適切性外,更應仔細交代中嘉併購案中,是否有偽裝的中國資金在運作。而新科立委們也必定要加速「反媒體壟斷法」的立法,才不會讓財團有機可乘壟斷媒體,傷害台灣的言論自由。

(作者為東吳大學政治系教授)

<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自由廣場】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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