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隻無形之手?

 

一隻無形之手?
自由台灣黨和多名學生3月10日在台北憲兵隊前燒毀一套憲兵制服,抗議憲兵涉嫌違法搜索。但憲兵隊認為該抗議違法,向地檢署控告抗議群眾觸犯侮辱公署罪。(資料照,中央社提供,20160316)

 

依據報載,日前有群眾為抗議憲兵搜索民宅,曾前赴台北憲兵隊門前焚燒該兵種制服,並將仿製搜索票連同金紙撒進門內,以及將一塊普洱茶餅置放到該隊服務台。

針對這一抗議行動,國防部發言人即表示「軍方對於這種激進及不合宜的抗議行為,表示遺憾」,台北憲兵隊更認為抗議行為違法,向地檢署控告群眾觸犯侮辱公署罪。兩則反應,都予人不甚識相之感。主導其事軍方主管似都恍然不覺擅搜民宅已招致社會強烈反感,唯有放低身段承受譴責,才能早日平息眾怒,擺架式說官話或出招反擊,只怕徒然讓國人感覺原是國中之國,而今居然必須向「死老百姓」認錯賠罪而心有不甘,殊無助於改善軍方封閉形象。

國防部發言人的聲明,很容易給人抓到小辮子而再丟一次臉。若有立委質詢國防部長,「所謂軍方,應是陸海空三軍之總稱。不知所稱軍方表示遺憾,是經由某種程序達成的三軍共識,抑只是某一主管假借軍方之名,宣洩其個人情緒?」如此則部長該如何回答?擬稿核稿人員是否很有可能陷長官於窘境?

台北憲兵隊告發抗議群眾觸犯侮辱公署罪,其罪狀能否成立,也很值得推敲。

侮辱公署這一罪名,見於刑法第五章140條,應是中國本土時代訓政時期或更早產物。其時代背景恐是當時不滿時政知識份子,常以激烈言詞抨擊內政外交等中央級政府部門,當局即企圖以制定針對性法律以嚇阻懲治。所以就其立法原意,所稱公署即應是意指中央級文職政府機關,並未把軍事單位考慮在內。

所以,若就立法原意或所謂法律精神而論,引用侮辱公署這一法條時,能否把軍方機構列為公署恐已值得討論。小小憲兵隊也以公署自居恐更不合宜。若是公署這一名稱可以無限延伸,凡握有些許公權力單位都可稱公署,則豈止憲兵隊,即連拆除大隊或清潔大隊都能自稱公署矣。台北憲兵隊在提告群眾侮辱公署時,有無衡量是否師出有名?

不僅如此,如若細細推敲,侮辱公署這一罪名恐更隱含恫嚇人民,箝制言論自由濃厚訓政乃至軍閥時代氣息。要知所稱公署是政府組織,不是活生生的所謂自然人。所以國人無法對任何公署作人身攻擊,既不能飆三字經也不能如洪秀柱之詛咒陳師孟,丟一句「你不得好死」。人民譏評所謂公署,必是針對其表現或功效。例如當年邦交國不斷流失,即有國人譏稱外交部為「斷交部」,又如現今諸如蒙藏委員會、台灣省政府之類,全無存在價值政府單位,國人也可能稱之為行屍機構。兩例都是人民評論時政應有權利。但因有這一法條存在,即不難被控以侮辱公署而致纏訟不已。該法條是否即成功製造肅殺氣氛產生寒蟬效應?此非箝制言論自由惡法而何?

以上所論,猶僅是台北憲兵隊祭起的侮辱公署罪。國人試一翻閱六法全書,當更可發現不僅所謂「憲法」是盜用民意黨味十足,即連民法、刑法也是威權色彩濃厚,所載條文多有限制剝奪自由人權之處。本文限於篇幅,在此只能聊舉兩樁堪稱荒唐例證,對冰山之一角作一特寫。

例一是刑法第三章所列「妨害國交罪」。根據該章第116條,妨害友邦元首名譽者,即屬告訴乃論罪,真是可畏也哉。現今邦交國史瓦濟蘭國王係一多妻主義者,又經常選納新妃充實後宮。國人若就此有所譏評,即可能被該國王委請律師提告,而坐此法吃上官司。又假定今天台灣仍有眾多邦交國,媒體記者或政論家也有可能因痛批普廷或歐巴馬而被告到七葷八素。這一第116條,豈不等於鼓勵甚至邀請外國人來箝制本國言論自由?

例二是一般行政類法律,有一種「國家機密保護法」,內容有41條之多,其中極富有威權色彩者,是第34條所訂,刺探國家機密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要知所謂國家機密,雖是依其第7條由總統以次重要官員界定,也難保沒有假藉此一理由,掩護特定人物的失職錯誤乃至醜聞惡行之事例。這一條文不僅可能成為政府官員的保護傘甚至遮羞布,也形同扼殺揭發政海黑暗的新聞自由。

要知當年美國爆出水門案件,尼克森也曾動念以國家安全為由把事件壓下去。美國當時若也有機密保護法第34條,很可能媒體即不敢查究此案,而真相也即永無可能大白。國人他應記得,當年馬先生愛將史亞平出使新加坡,突因不明原因解職返台,當時國內社會也是諸多揣測,旋即有一監委出面指稱事涉國家機密,並「善意」提醒國人不可擅加刺探以免觸法。而果然自茲而後,即未見有人對此再加追究,似顯見該第34條確有其不可忽視壓力。但該外交官到底因何事去職,廣大國人是否很有權利知道?

如今台灣社會,所謂轉型正義正是當紅顯學,228事件真像和追討不當黨產都是熱門話題。這一現象自然無可非議,但上述六法全書所載種種威權氣味撲鼻,彷彿訓政時期乃至北洋時代遺風遺緒法條,國人若不加以重現,一一予以修改或廢除,只怕台灣社會雖是自由民主其名,實際則似仍被一隻無形之手掌控,隨時都能感受到其威勢也。

< 資料來源:民報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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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敏洪奎

敏洪奎
1972年曾以筆名「孤影」發表<一個小市民的心聲>,被當時執政當局引為宣傳利器。後因感嘆執政者保守極權毫無進步,開始為文呼籲外省選民放棄敵視心態,理性面對本土化的大浪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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