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權爭議掩護聯中抗日

 

4月24日起的「東聖吉16號」扣押事件,引起社會關切。27日馬總統召開國安會,以三點聲明、三項措施批日;主要認為沖之鳥只是礁石,不具〈聯合國海洋法公約〉上劃設排他性經濟水域(EEZ)與大陸棚的資格;同一時間,一批「群眾」前往日本交流協會丟雞蛋抗議。連續動作逼日本外相回應:此為台灣單方面的意見,將透過交流協會抗議。外相發言與日本外務副大臣2006年5月19日在眾議院的答詢基調相同:沖之鳥是島,不是礁石。

1543年與1565年被西班牙人分別發現沖之鳥並以Abre Ojos與Parece Vela為名。1920年日本取得德國的委任統治地,而於1922年派遣測量艦滿洲號前往新取得之時,途經沖之鳥並順便調查。後於1931年7月透過日本內務省公告領有沖之鳥隸屬小笠原群島。國際社會並未挑戰沖之鳥主權,但它極為脆弱:1932年時還有6個礁石浮出海面,現在只剩岌岌可危的2個,讓日本急以人工手段加固。雖然如此,日本以加勒比海上委內瑞拉領有的阿韋斯島(Isla Aves)為例,引證沖之鳥島毫無疑義。

沖之鳥的爭議源自海洋法公約的妥協性格—對EEZ僅規定沿岸國依原則劃設後公告並送存聯合國秘書長,對範圍更廣的大陸棚反設有劃界委員會審議。日本在1977年即通過法律並將此劃設漁業水域,1988正式設立EEZ,但中國到2003年12月才以無法住人與需人工設施保護,否認日本對沖之鳥的EEZ與大陸棚的權利,連帶的打開中國堂而皇之在此海域進行軍事活動與調查的合法性。這立場讓我們警覺沖之鳥的戰略意涵。

精華區外露,是中國國防最大弱點。北京在第一島鏈內佈設A2/AD,是為保護其精華區,於是其想定的作戰區域必然在更遠的一、二島鏈間。此處水深極深,是潛艦最佳活動區域。目前,中國海洋調查船已完成調查,解放軍海軍接手不斷的操演驗證。

對美日安保而言,沖之鳥正好位於第一島鏈與第二島鏈的「天元」處,亦為美軍在西太平洋最重要海空軍基地「橫須賀、關島、沖繩」三角形的底邊中央。對日本而言,一旦台海有事,日本能源與礦產運輸線就要改經此區;對中國而言,則是南美礦產(銅、鋰等)的運輸必經點。沖之鳥不僅是漁權爭議,實為中美日國安必爭之地。

在台北和約與對日和約週年熱季「偶然」發生此事,向來渙散的馬總統,卻有條不紊的召開國安會並發表強烈聲明。這是在南海之後,幫忙解放軍對美日進行法律的「中盤戰」嗎?

(作者著有《放眼國際:領土地位變遷與台灣》)

<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自由廣場〉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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