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江宜樺的反戈看黨國的殘照

 

       太陽花運動的屬性到底是政治還是法律?行政院撤告到底有沒有涉及瀆職?這兩個原本都不是問題的問題,之所以變成爭議焦點,全出於已黯然下台的前政府之反彈,是馬朝傾亡後的絕地反攻。問題是,站得住腳嗎?

       首先,過氣的前前前院長江宜樺對上寶座還沒有坐熱的現任行政院長林全。新政府的第一份政治性公文是撤告太陽花學運的一二六名被告:二十三日行政院宣告;二十四日晚上江宜樺立刻寫了文章反擊;接著,五月三十日中國國民黨立委陳學聖向特偵組檢舉林全涉案瀆職罪嫌;中國黨主席洪秀柱馬上跳出來公開聲援陳學聖。這一連串動作,有文攻、有武嚇,馬江陳洪已佈好陣勢,來勢洶洶然。但入了棺的老黨國從墳墓裡爬出來威脅恐嚇,無爪無牙,比空包彈還不如,矇得了誰?

       新政府撤告太陽花被告,林全認為「太陽花學運是政治事件,非單純法律事件」。江宜樺反戈一擊,扛出「只問政治,不問是非」的大旗。有趣的是,江宜樺說:「占[佔]領立法院癱瘓議事時,社會對這個抗議行動感到震驚,但也有一定程度的同情。」不過,他又表示:「太陽花的激進勢力突然攻擊行政院,以暴力方式衝破警方阻絕設施、拆毀辦公大樓門窗,肆意破壞政府公物,這就完全逾越了民主示威遊行的紅線,也違反了理性、和平的原始訴求。」乖乖,江宜樺把攻佔立法院與攻佔行政院打成兩橛,一個用「佔領」立法院,一個用「攻擊」行政院;這種區分有意義嗎?凸顯他辭窮理虧之窘狀。再說,立法院與行政院都是政府機關,難道攻佔立法院,「同情」,攻佔行政院則「逾越紅線」?虧他以前還是所謂政治學者呢。兩套標準的背後,只彰顯江宜樺在不能「自圓」下的「其說」。至於「毀損」公物云云,立法院同樣受損,事後還檢點估算了修繕費,可見「破壞」一也,也可見這是「兩個」佔領下的「共同」現象。畸輕立法院,畸重行政院,拿出來說嘴,不錯亂嗎?

       回到問題核心,為什麼立法院長王金平不提告?江宜樺非提告不可?新院長撤告了,江宜樺為什麼橫加攻訐?王金平不提告,就是定調太陽花運動為政治事件,所以不能用法律手段解決;林全的決定與王金平完全一致。到底誰才是「價值混亂」呢?是江宜樺罷。

       江宜樺過去全力支持紅衫軍,紅衫軍與太陽花一樣;兩運動同屬政治事件。為了「脫罪」紅衫軍,江宜樺特別標舉:「紅衫軍反腐敗運動,從頭到尾都依照憲法及法律所賦予的公民集會遊行規範。」拿憲法當合理化的說辭,難道這不正也是太陽花的依憑?至於說:「從頭到尾都依照法律所賦予的公民集會遊行規範。」別騙人了!紅衫軍無視集遊法,鎮夜佔領忠孝東路、林森南路,當時市長馬英九兩肋插刀,與紅衫軍共舞,不只藉紅衫軍反腐敗的囗號以卸掉了中國國民黨的貪腐本質,反把民進黨抹黑,為自己的大選鋪路;江宜樺支持紅衫軍,壓根就是支持馬英九,支持黨國復辟,不然閣揆怎麼會掉到他頭上?不要忘記,紅衫軍反扁、反腐敗,打的是「國務機要費」,結果國務機要費根本無罪,檢察官到現在還死追亂纏,更二審的更下去。反而是馬英九的特別費,證據確鑿,在蔡守訓的「公使錢」(天呀,公使錢是什麼東東,台灣不成還活在中國南宋?)掩護下無罪。所以紅衫軍是不折不扣選輸不甘的黨國反撲。

       更無恥的是江宜樺無端推衍出的下面這段話;江文說:「政府首長又可以將法律上明明沒有問題、但是跟自己政治立場不同的對手,硬說成是違法的嫌疑人,用法律手段去整人,從中獲取政治上的利益。這種唯我獨尊的任意性,正是對法治精神最大的傷害,也是政府公信力喪失的源頭。」媽媽咪呀,什麼跟什麼呀!新政府才上台幾天,什麼事都還沒做,平白飛來的這頂帽子怎麼戴都戴不上,但卻完全合馬江之頭;誅殺前朝且不說,聯手用法律手段去整立法院長王金平,不正是「將法律上明明沒有問題、但是跟自己政治立場不同的對手,硬說成是違法嫌疑人,用法律手段去整人」的血淋淋例子!又說:「陳水扁前總統的貪腐行為明明違背法律,但很多人就是想從政治再度解決。」江宜樺請告訴我們:特偵組一字排開,公然吶喊:「扁案辦不出來,一起下台!」江宜樺請告訴我們,這是政治抑或法律?二次金改案,周占春判扁無罪,高院違法急換法官,換上蔡守訓;江宜樺請告訴我們,這是政治抑或法律?檢察官越方如遠涉日本,恐嚇利誘辜仲諒回台做偽證株連扁,又威脅證人杜麗萍咬扁;江宜樺請告訴我們,這是政治抑或法律?龍潭案,二審無罪,馬英九在府內召宴,招徠司法院院長、檢察總長,然後公然介入個案說:「司法不能背離人民期待。」最高法院果然如響斯應,不循慣例發回更審,卻自為審判,造成扁不能釋放之局;江宜樺請告訴我們,這是政治抑或法律?蔡守訓要入陳總統於罪,違反罪刑法定原則,捨職權法定說,自己造法,以實質影響力入扁於罪;江宜樺請告訴我們,這是政治抑或法律?至於追殺前朝政務官彭百顯、許添財、邱義仁、高英茂、謝清志、石守謙、呂秀蓮、游錫堃,許陽明、陳哲男、周禮良、黃偉哲、吳乃仁、吳明敏、林嘉誠、郭清江、郭瑤琪等 ;江宜樺請告訴我們,這是政治抑或法律?

       至於陳學聖向特偵組檢舉林全涉凟職,說:「學生攻佔立法院可以被諒解及包容,但攻佔行政院及行政公署,則不可原諒。」這種飾詞,與江宜樺的無恥同樣,不值得一駁。問題是,林全撤的是「告訴乃論」案,有何瀆職可言!陳學聖還表示:「攻佔行政官署已是一個準革命的行為。」那不就是證成林全所說:「太陽花學運是政治事件」無誤,反而狠狠打了江宜樺的臉。

       馬江陳洪等黨國餘孽,連窮鼠反噬也不成,老狗要玩新把戲,至少有點章法,真是可憐又可鄙!

(作者金恒煒為政治評論者;http://wenichin.blogspot.tw/

 

(圖/翻攝自反對江宜樺先生回台大政治學系任教臉書)

< 資料來源:綠色逗陣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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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金恒煒

金恒煒
金恒煒,本籍浙江溫州,為台灣著名政治評論家、台灣獨立運動人士、凱達格蘭學校校長。父親是金溟若,兄長是金恆傑、金恆鑣。 金恒煒畢業於輔仁大學歷史系,曾任《中國時報》〈人間副刊〉主編、副總編輯等職務並曾派駐美國。1986年創辦《當代雜誌》月刊,任總編輯。目前在《自由時報》撰寫〈金恒煒專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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