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曲獎與轉型正義

從「特別貢獻獎」談起

金曲獎從首屆起即設有「特別貢獻獎」,表彰在音樂領域有特殊貢獻者。第一屆由台語與華語流行歌曲界兩位最具代表的作詞人陳達儒和莊奴共同獲獎。之後這個獎項每年的得獎者人數不定,甚至2003年還曾從缺過。

今年第27屆的「特別貢獻獎」於5月13日公布得獎者為黃鶯鶯,這則新聞或許一般人只當是金曲獎的前菜,然身為主要發起幫紀露霞報名競逐的我,實在無法理解這個結果。而在金曲獎頒獎前夕,有報紙揭露紀露霞未獲獎的訊息,雖有引起討論,但不少人皆是識大體者,並無意在頒獎前興起波瀾,因為獎項的揭曉並無對錯。

黃鶯鶯宛如燦爛的玫瑰,於華語取得絕對優勢的1970年代發光發熱,聚焦許多歌迷的眼光;而80歲的紀露霞則經歷了整個台灣流行音樂的不同世代,從二次戰後以現場演唱為大宗的廣播時期,電影幕後代唱,灌錄超過70張唱片、逾千首歌曲,於電台主持長達15年的歌唱節目,甚至在2012年於中山堂和2013年於國父紀念館舉行個人演唱會等,在在見證一甲子深厚的音樂傳奇!64歲的黃鶯鶯不容忽視,而已屆80的紀露霞,更應該被看見。「特別貢獻獎」若僅是比較出道幾年、出幾張唱片這種「量」的計算,而忽略獲獎者他所成就的音樂文化,就無法凸顯「特別貢獻獎」的非凡意義了。

金曲獎自1989年設立以來,為台灣音樂界每年最具指標性的音樂獎項(流行與傳藝皆然),1998年起,放寬報名資格,成為華人音樂圈具國際性的獎項。2003年更尊重台灣不同語言族群,將充滿歧視性的「方言」刪除,並回歸多元的語言類別,例如最佳台語、客語和原住民語男/女演唱人獎,鼓勵非主流流行歌曲的立意甚佳,我稱之為「音樂文化上的第一次轉型正義」。

今年第27屆,為順應流行音樂的數位趨勢,首設「數位音樂」獎項,雖有可能在串流平台之界定上遭到質疑,但畢竟已經勇敢的踏出第一步。上述這些突破都是值得讚許,可是幾乎佔據各大報頭版的最佳國語男/女演唱人獎,仍沿用不合時宜的「國語」,而非更名為最佳華語男/女演唱人獎,這樣的舊思維名稱,真是二十一世紀金曲獎的一大缺失!

期盼身為主辦單位的文化部要深思,所設立的金曲獎到底要在華人流行音樂界居於何種地位。當520之後各界不斷高呼「轉型正義」,其實執政者須知,文化上的轉型正義才是完備台灣的最後一塊拼圖,其中屬於庶民文化的流行音樂之蓬勃發展,就是建立現代化民主社會最直接的印記。

(作者現任輔仁大學音樂學系教授暨主任)

<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自由廣場〉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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