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中國帶衰台灣!

 

國際法庭將南海仲裁成全部是礁,中國的強烈反彈並不意外,因為中國從來都不依照國際的法則行事,才會導致被人視為野蠻國家!其「前前朝」的大清帝國更因如此而遭致八國聯軍,寫下了極為恥辱的歷史。 

反觀台灣,也因國民黨長期僵化地主張可笑的「中華民國領土」,到現在連已經獨立的蒙古人民共和國,都還包含在憲法的「固有領土」之中?再加上超離譜的「南海十一段線」,連中國都知道畫在越南門口的「兩段線」要偷偷擦掉變成「九段線」! 

因此新政府對於「中華民國」莫名其妙的「領土堅持」,如果不能有正確的國際觀,以及以台灣利益為出發點,不但會讓台灣的外交空間更被壓縮,也會讓國際將台灣與中國等量齊觀,當成無知的野蠻國家! 

例如馬英九一直堅持太平島是「島」的方法,竟然是搞什麼「登島」?不但企圖拖著當時的在野黨一起去瞎起鬨,還要請菲國媒體來看看太平島是不是島?結果呢?國際仲裁一出被完全打臉?無恥的是,馬英九竟然還有臉在那裡說三道四?說什麼不承認國際仲裁? 

可能有人認為阿扁當年還不是搞「登島」?這就是頭腦不清的人,將不一樣的事情拿來亂比一通,有鬍子的就當成爸爸!當年沒有南海仲裁,而且越南欲強佔太平島,三軍統帥登島實屬不得不然! 

然馬英九不但只會東施傚顰,對於國際法認定的島與礁,以及經濟海域等更是完全無知,結果搞到全盤皆輸,留下一個大爛攤子讓新政府難以收拾。 

這次太平島被判定為「礁」的最大原因,就是沒有「居民」!因為駐軍是人為強加,與人工造島並無差別;但「經濟海域」的認定,是要滿足「沿海居民」的生活需求!

也就是說,太平島根本沒有「居民」,等於沒有經濟海域的生活需求,因此當然會被判定為「礁」,只能主張十二海哩的領海(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第121條之3:不能維持人類居住或其本身的經濟生活…隱含必須有居民才能證明為島)。 

雖然此判決表面上看似對我不利,但這次南海諸島都被判為礁,連菲律賓與越南所佔領的都一樣,因此南海等於變成公海,所有聲索國都有同樣的權利。其次,此次判決只是島礁之別,不影響我對太平島的領土主權,因此什麼「喪權辱國」之說,根本是部份媒體無知的編造。 

其三,什麼判決不公云云更是毫無國際觀的井蛙之詞,因為國際法庭的判決是由多位多國法官做成決議,絕非美國或菲國所能左右,國際法庭甚至還曾因為美國對尼加拉瓜的秘密戰爭,而判決尼加拉瓜對美國之部分控訴成立。 

其四,此次判決對於非聯合國會員的我國雖無拘束力,但我國還是必須遵守,否則如果因此而與其他國家發生糾紛,就會陷入「無理寸步難行」的窘境。何況如果採用這個標準,目前在日本掌控之下,離台灣很近的許多「礁」也同樣適用,再加上日本對此次判決還呼籲各方「遵守」,因此對於我國來說,等於多了一個與日本漁權談判的籌碼。 

其五,此次事件凸顯中華民國憲法的荒謬!因為中華民國的「固有領土」是繼承自1911年的大清帝國,當時的台灣與澎湖根本不包括在內,再加上亞洲大陸的中國已經獨立,因此中華民國的真正領土,其實只剩金馬而已!這樣還跟人家宣稱什麼「十一段線」?還什麼包括蒙古人民共和國的「秋海棠葉」?這如果不是義和團,什麼才是義和團? 

最重要的是,此次是美菲針對中國的國際仲裁,但因馬英九八年來一再宣稱什麼「九二共識」與「一個中國」,根本早將台灣主權送給中國,導致國際將我國與中國視為一體,才會在此次被帶衰跟著遭殃。 

因此新政府未來的努力重點,不但要投入更多資源加入國際組織,也必須加強相關部會對於國際法實際操作的真正了解,以免陷入馬英九以為只要有「淡水」及漲潮不會沈沒…等,就可以被認定為「島」!當然,全力擺脫「一個中國」的拖累,才是台灣能夠成為正常國家的最大關鍵。

< 資料來源:路懷宣 UDN 評論台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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