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社評論〉「公私不分」的社會解析

立法院長蘇嘉全率團訪問日本,促進外交,美事一樁。但其間因若干立委表現,招來公私不分批評。其實,公私不分,台灣社會司空見慣,不少國人習以為常,若能因此而檢討改善,也是好事。

追求並維護個人自由與權利,是人類進步的目標;但個人生活在社會,不能侵擾他人,這是文明社會的基本道理。現實上,台灣人常公私不分,甚至以私害公,表現在日常生活。

信手拈來,其例不少。政治人物濫用公帑最普遍,假公濟私不以為病。社會上,濫叫救護車不是新聞,登山客把救難直升機當下山便捷工具才最「時髦」。在街上,行人穿越道形同虛設,機車、單車反向騎上人行道,左轉車很少禮讓,先走先贏是常態,路邊違停公車站卻怪車位不足。在傳統公寓,頂樓住戶佔陽台,住一樓的據地下室;新型公寓陽台外推也成常態。至於搭車喧嘩講手機,焚燒紙錢污染空氣,一家餐廳營業鄰居「萬家香」,都是以私害公的慣常行為。一八七○年代,美國博物學者史蒂瑞(Joseph B. Steere)有福爾摩沙之行,感嘆此地漢人社會一如中國,「公眾權利」觀念蕩然。一百五十年後,這還是問題。

不過,台灣人並非一向如此「歹規矩」。如今已漸凋零的「多桑世代」,日本時代曾受「修身」教育,養成不隨地便溺吐痰、注意衛生儀容、舉止安靜有禮、不吵鬧喧嘩、為別人著想、不給他人帶來麻煩等日常習慣。這一生活教育,表現自律及個人教養,展現文明社會公民素質,也形成世代特質。

可惜戰後主導的中國文化輕視這一基本面,生活教育又被升學主義打敗,且隨欠缺生活教育的一代為人父母師表,只重個人、不顧旁人言行舉止大行其道,以致公眾行為較先進社會仍有差距。台北捷運禁飲食、年輕人不搶博愛座、電梯禮讓急行者,是近年改變生活文化好的開始。

台灣要成就文明社會,自律且分辨公私份際至關緊要。「多桑世代」典範猶在,只是凋零,不假外求,改變請由此著手。

<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自由廣場〉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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