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秀柱數來寶

 

洪秀柱聲稱:「當年蔣介石是以國民黨總裁而非中華民國總統的身分,將大批黃金與故宮文物運到台灣的,因此那些黃金與文物皆應列為國民黨黨產」。

這種論調本來不值一駁,但於此關鍵時刻須把道理弄清。說起當年,究竟有多少青少年被國民黨綁架充軍,不甘不願離鄉背井,最後與國民黨一起被趕到台灣,並被迫成為該黨擺佈利用的「黨軍」,卻終身都由全民納稅供養的?在製造了無數人倫悲劇後,國民黨敢公然聲稱當年被他們綁架來台的眾多中國人,也是他們的「黨產」嗎?

當年的中國無法無天,全靠槍桿子和陰謀詭計爭權奪利,那些出人頭地的,哪個不像盜匪?國民黨罵共產黨是「共匪」,共產黨則以「蔣匪」回敬。當年紀律敗壞的國民黨所搶奪的財物或綁架的人員,哪一樣不屬於國家而是該黨無中生有的?蔣介石不以總統身分搬來黃金與文物,不正足以說明那是非法的盜匪行徑嗎?

在台灣借殼上市的國民黨惡習難改,又把日本人遺留的眾多「國產」登記為黨有或私有,還在槍口威脅下強奪民產或迫其賤賣,而軍警情特控制下的各縣市鄉鎮投機份子,更紛紛運作以公產「贈送」國民黨,來表態「立功」。

連被國民黨指為「共匪」的,都知道立法規定「中國境內地下、內水和領海中遺存的一切文物,屬於國家所有。」洪秀柱們只配存活在軍閥時代裡,無法適應二十一世紀的進步社會。

(作者為故宮退休研究員)

<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自由廣場〉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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