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回「謝林配」的決定是對的、理由是錯的!

 

       日前,蔡英文總統撤回司法院正副院長的「謝林配」,準備另提人選,法學界及其他民間團體多表肯定,因為威權時期嶄露頭角的謝文定與林錦芳,和台灣近三十年的民主發展歷程不但格格不入,而且各有被起底的「黑資料」,謝文定是中國國民黨政府過去鎮壓反對運動時,許多重大政治案件的受命檢察官,儘管還有其他更為惡性重大的司法打手,但他的幫凶身份是斑斑可考的;林錦芳也被掀出在司法院秘書長的職位上,配合馬政府迫害對阿扁總統仗義直言的洪英花法官,儘管她的頂頭上司更是「拍馬屁」的高手,但她做為馬英九眼前「紅人」,毫無疑問也扮演了落井下石的角色。對這些劣蹟,小英總統先前可能有所不知,誤以為這兩位是司法界的人中龍鳳;但經媒體群起批露、學者當面直諫之後,小英總統在立法院下會期開議之前總算決定換將,化解掉立法院綠營立委是否「選擇服從威權(總統)」的兩難。

       小英總統撤回咨文的決定無疑是正確的,代表她經過月餘的長考,終於不再固執己見。但政治行為是一回事、背後的意涵往往又是另一回事,如果要想瞭解這次事件是否代表小英總統明瞭自己犯了識人不明的錯誤、而引為日後施政的鑑戒,是否給那些仍然存有威權遺緒的官僚一記當頭棒喝,是否足以讓全民對未來的司法改革重燃信心,則我們必須進一步探究,在撤回提名當下,兩位當事人及小英總統對外發表的聲明所傳達出的訊息,只有如此才能明瞭當事人之所以主動求去、以及小英總統之所以首肯的真正理由。否則有如危機一解除,大家就「舞照跳、馬照跑」,不知回頭檢討危機從何形成,那麽只怕很快就會重蹈覆轍,要面對更多、更大的危機;只有從過去的錯誤汲取教訓,才能真正產生「化危機為轉機」的效果。

       因此當謝林兩位辭去提名後,我們並不會因為「不做官的人最大」,就選擇事過境遷,不再議論此事;也不會像某些八面玲瓏的政客覺得「他們兩位是委屈了」,就選擇息事寧人,任憑他們發發牢騷。對他們臨去秋波的書面「聲明」,我們還是要慎重其事地回應,不容許真相陷入各說各話的迷離狀態,否則理虧的一方會有僥倖的心理、理直的一方則有不平的心理,其他第三者則是非不明、滿頭霧水,這對大家都沒有好處。


(圖翻攝自網路)

       謝文定的聲明主要在回應外界指控他「為虎作倀」,在戒嚴時期重大政治案件甘為威權幫凶,尤其在「美麗島案」是承辦檢察官之一,更是罪無可逭。謝辯稱自己「辦案一向秉持良知,絕無違法濫權」,又表示「美麗島案」雖有對警方刑求的指控,但因警方否認,又無具體証據,故無從追究。我們想反問的是,在秉持良知辦案以先,有沒有秉持良知檢討台灣一黨獨裁、軍事戒嚴三十年的合理性?有沒有秉持良知反省黨禁、報禁對民主發展的斵傷?更具體說,這些案子是不是「官逼民反」?是不是「先鎮後暴」?如果辦案時先切開事件的政治背景與威權成份於不顧、僅就事件的後果做死板的法律究責,則所謂「辦案絕無違法濫權」等語,只是坐實自己充當統治工具的意義而已。調查警方刑求也是如此,找不到証據是意料中事,但請回答:有沒有秉持良知追究政府動用制式武力來對付一般民眾的責任?總之,由謝文定的自我辯解可知,他的官僚良知與人民主張的良知,顯然存在極大差距。

      林錦芳在退出後的聲明中,更是火力全開地指責外界口水泛濫,破壞名譽,「各項指控與事實全然不符」云云。她把洪法官被拔除庭長與審判長一事全推給士林地院,自己只是在簽呈上依法承轉發回,與我何干?推動不倫不類的「觀審制」,是因為「替上級的政策辯護,是秘書長職責所在」,難道可以扯長官後腿嗎?把團隊的研究報告列為個人的著作,因為計劃是由她主導,怎麽能算抄襲?我們也要反問:在依法批示之時,有沒有想想下級提出的處理意見對當事人是否公正?在為無良政策辯護之時,有沒有想想這些上級定下的政策是否存有一己之私、還是真正符合公眾利益?在把團隊成果壟斷之前,有沒有想想這對其他成員的貢獻是否佔了便宜?

       因此,謝文定沒有違法濫權,不足以稱秉持良知,林錦芳依法行事、聽命上級,也不能算忠於職守;法律只是人類行事的最低準則,很多道德律與價值觀遠遠超越法律的規範,這些更不容輕忽。我們從他們為自己抱不平的說詞中,很遺憾地發覺,他們儘管打消了問鼎司法龍頭之意,似乎仍然對外界所指出的盲點無法坦然接受,始終不明白自己有何不適任。村上春樹接受耶路撤冷文學獎所說的:「一顆雞蛋砸向一堵石牆,就算雞蛋再不對,我仍然選擇站在雞蛋這一邊」,這些話對他們兩位只怕是「鴨子聽雷」吧;我幾乎可以想像他們會滿臉不以為然地問:「明知雞蛋不對,怎麽可以去站在錯的一方?」

       接著,也是最重要的,我們要對小英總統在撤回「謝林配」時所發表的感想,做一番仔細檢驗;謝林兩位沒有從挫拆中得到焠煉,是他們自己的事,因為他們即將放手公權力、遠離公領域,此後人生禍福都由自己負責、與別人無涉。小英總統則不然,她要繼續領導國家,為全民謀福,這個事件對她的治國理念有任何影響、也將是對你我的影響,不可掉以輕心。

       其實小英在撤回提名時,對外可以提出三種不同層次的「理由」:最上策是乾脆一句「我錯了」,可以展現她知錯能改的勇氣,也讓人對她恢復期待;中策是略為婉轉的「為了尊重反對意見」,至少可以証明她不偏聽,另一方面也為謝林保留一些退路;最下策則是語帶不滿的「我沒錯,這次我認栽,下次走著瞧」,顯露的是威權被侵犯時的傲慢。實際上呢?我們忠實地記錄她對媒體的講話:


(圖翻攝自公視)

「謝林兩位的操守與表現值得信賴,為司法體系的付出更值得肯定。對外界的不同意見,被提名人理應虛心接受外界最嚴格的檢驗,但許多批評不盡公平、也並非事實,讓兩位過去在司法專業上的貢獻遭到抹殺,這絕非我所樂見。我支持兩位捍衛自己的名譽。」

「對被提名後遭受批評與誤解,我深感歉意,也理解兩位辭意甚堅。為尊重當事人意願,避免兩位繼續成為攻擊焦點,我同意撤回咨文。」

「司法改革應有全民參與,也應有熟悉司法實務的人來落實。未來所提的正副院長,仍會兼顧實務經驗與學術聲望,確保司法體系能務實改革。」

「我願意誠懇與各界交換意見,也期待司法改革過程中,能呈現多元的聲音,避免不必要的相互標籤與對立。」

       小英這一席話毫不含糊地表示:第一、她提名的人選無論操守表現都很傑出,專業貢獻也值得肯定;第二、外界「許多」批評都不公平、不實在;第三、所以她對原來的提名絲毫沒有悔意,如果有悔意的話,是不捨兩位當事人成為攻擊焦點,這也是她撤回重提的直接理由;第四、未來提名仍將是與謝林同一類型的「務實改革」人才;第五、下次會多和外界交換意見,以免人選再被中傷或被貼標籤。

       但是我們不能瞭解,如果小英總統確實獨具慧眼、見人所未見,何以至今沒有提出謝林兩位過去究竟有什麽具體建樹 ─ 對弱勢人權的維護嗎?對民主體制的推動嗎 ? 在憲法理論上的發揚嗎?在司法實務上的創見嗎?如果他們確實不是極品也是奇才,又何至於連司法官獨立自主的起碼要求還需要費力攻防、連抗拒威權的基本素養都需要總統代打救援?小英對他們的欣賞,似乎建立在他們沒有外界說得那麽「壞」,彷彿剔除外界的許多負面質疑之後,他們就符合小英的標準了。但即使他們對外界的指控都是無辜,大法官人選有完美無瑕的記錄只不過是剛剛跨過門檻而已,總不能說沒有「負面」就等於「正面」,難道這也可以套用西諺說的「沒有壞消息就是好消息」?!

       我們可以拿美國最近一次任命的大法官索托梅爾 (Sonia Sotomayor) 為借鏡,她的學歷傲人不說,經歷更是顯赫:除了當過法學院教授、律師、與檢察官之外,1992年被老布希總統提名為紐約市地院法官,1997年被克林頓總統提名為美國第二巡迴上訴法庭法官,都經過參議院全面肯定;2009年被歐巴馬總統提名為大法官,在參議院認同過程中,雖然兩黨參議員在許多爭議性議題上各有堅持,不願因支持她被質疑改變立場,但她最後仍是以超過2/3的多數票過關,成為美國歷史上第一位拉丁(波多黎各)裔的女性大法官。值得特別注意的是,參議院司法委員會對她的任命進行了連續4天的質詢,「考題」包括她過去做出的司法判決與表達的政治理念,更廣泛質問她的憲法見解,包括種族歧視、兩性平權、墮胎、持有槍枝等課題,可以說把候選人徹底「透明化」,讓社會公評她是否適任。

       眾所周知,美國憲法本文僅七條、增修案中人權法案十條、其他十七條,所以僅是綱領性的精簡表述,語義常有多元的詮釋與引伸,也因此美國的大法官會議經常要面對極端困難的釋憲挑戰與哲理論辯。但不論最後大法官會議裁決如何,兩造都乖乖接受,沒人會表示司法不公或法院是哪一黨開的。何以如此?大法官的任命過程就是令人不得不服氣的主要原因,這些司法菁英無一不是千錘百鍊、領袖群倫,此所以稱呼一般法院的法官是「施行裁判」(judge),只有最高法院的9位大法官才是「施行正義」(justice)。回頭看謝、林兩人不但配不上「正義」的稱呼,甚至到了國會殿堂可能還得「重溫」一些不堪的過去,若真坐上大法官與司法院龍頭的位子,只怕不但自己被人看扁,連帶也使司法院與大法官會議被人看輕。


(圖翻攝自網路)

       最後,我們只能報告總統,妳換人的決定是對的,妳的理由「一面倒」袒護謝林,卻是大錯特錯。如果妳至今仍然把他們視為當然的首選,外界的指控多屬無中生有、無理取鬧,妳決定換人不是察覺人選不對、而是出於對外界反彈的無奈,那麽我們覺得妳的讓步是更大的錯誤,因為這顯示妳在壓力之下,不能堅持是非、維護正義,完全失去了總統的高度。妳一方面沒有要求「對」的一方絕不輕易妥協,另一方面也沒有要求「錯」的一方停止不實攻擊,妳只想圖個方便拋開問題、而不是追根究柢解決問題,這豈是我們期待的領袖?請妳想想上台不過百日,在諸多人事任命上何以屢屢引起支持者的怨聲載道,是這些支持者才半年時間,都變成了妳口中愛貼標籤的對立面?還是妳的用人哲學的確到了應該檢討的時候?

       做為一個泛綠的民間社團,我們必須自我警惕,這次社會對小英政府的監督批評,看似達成了預期的目標,讓小英總統做出了正確的決定,但這可能只是表象,因為似乎當事人沒有學到教訓、總統也只是被激怒、沒有被說服,只是被迫讓步、不是自反而縮。

       未來三年半,同志仍須努力。

< 資料來源:綠色逗陣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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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陳師孟

陳師孟
經濟學家,出生於美國馬里蘭州,祖父為蔣介石文膽陳布雷,父母皆為蔣介石同鄉浙江人,1歲後(1949年)隨家人自美遷台。曾任台北市副市長、總統府秘書長、民進黨秘書長。台灣大學經濟系教授退休,2020大選後請辭監察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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