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研院的「改革工程」如何啟動?

 

自從今(2016)年春天發生中研院翁院長牽涉浩鼎公司股票爭議事件,以及隨後的院長候選人選舉過程風波,引起社會各界對中研院的諸多批評,院方為了回應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4月18日之決議,為強化自我監督、恢復社會信任,已經成立三個委員會研提改革方案,其中「民主治理與改革小組」已經開過七次會議,所完成的檢討與建議將交給院務會議參酌。

不過新院長上任以後,最近又要啟動一項「組織與運作改進委員會」的選舉,這原是今夏院士會議通過的倡議,且已選出七位院士作為成員,如今要從近千位研究人員之中選出五位代表,來組成「7+5」的委員會。五位代表的選出程序是先由各所處中心產生一位候選人,然後全院包括編制內職員都可以跨所投票(每人投兩票),這將是中研院有史以來院內最大規模的選舉。但技術不是問題,院內成員如果沒有感受到「問題何在」,如果對於「方向何在」缺乏初步的共識,可以預料將是白忙一場。

翻開歷史,1934年丁文江出任中研院總幹事之後才開始推動籌設評議會,當時是由中研院、北平研究院和十二位國立大學校長組成十四人委員會,投票推舉出三十位評議員;第二屆聘任評議員的產生過程更是複雜,先由全國各國立大學專任教授副教授共約560人進行初選,最後由評議會決選產生72位當選人。至於首屆院士選舉則是遲至戰後的1947年,它的提名除了中研院(155人),還有北大(119人)、清華(134人)…,其中北大提名的當選率最高(53%),在在顯示中研院與全國各學術機構間的的流動關係。

值得注意的是,1947年選院士的時候,薩本棟、梅貽琦皆主張排除「從未返國工作或久久不肯返國工作者」,錢學森因而被取消候選資格;而傅斯年基於抗戰民族主義,主張對所有任職「偽北京大學」者皆解職,後來雖然數理組和人文組態度不一而有些變化,但可以發現中研院院士制度之濃濃的「中國性」。

本次院長選舉風波中,有若干院士對評議會的組成與權責不滿,認為「院長(或少數人)的意志貫穿一切」,建議廢除評議會。然而個人認為,院士只是榮譽(職)、且長年在外者甚多,若改由院士會議來選舉(實際綜理院務的中華民國特任官)院長候選人,於情於理皆不相合。觀乎九0年代以來台灣之民主化,國會全面改選、總統直選,本院之預算經費與研究人員數量日益充實龐大,內部治理方式應該順應潮流,改以研究人員為主體,效法大學自治的精神,強化院務會議的職權,同時簡化評議會和院士會議的功能,才是正途。

(作者為中研院近史所副研究員)

<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自由廣場〉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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