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業自由化的必須性

 
 
【專文】電業自由化的必須性
台電員工不贊成電業自由化,指自由化將造成電價上漲2丶3倍,日前身穿「怒」字T恤,到監察院前高舉抗議布條,表達反對修法等立場。圖/張良一

最近有二個公丶民營大公司員工分別提出訴求,一是台電部分員工拜會立法院各黨團,提出反對「電業財團化」,另一是台化工會幹部率會員多次到彰化縣政府和環團「對嗆」,要求縣府要發給台化鍋爐燃煤許可證,以保障員工工作權。

在台灣,人民為各種訴求走上街頭,早就不是新鮮事,早年解嚴前後的黨外爭民主自由的運動,尤為頻繁和激烈。就是近年的反服貿和反黑箱課綱,也不遑多讓,但今年9月3日「反汙名丶要尊嚴」遊行,對照起來,格外顯得莫名所以,但也是街頭訴求的一個樣態。

先説台電員工所謂「反電業財團法」,指的應該是政府即將修正「電業法」,將電業拆成發電業丶電網業和售電業,其中電網業因屬國家基礎建設,故和核能發電丶水力發電均規範為公營,其他則「自由化」,允許新的電企業加入原本由台電獨占經營的發電丶售電市場。

電業自由化電價上漲?台電、經濟部看法南轅北轍

根據台電員工或不贊成電業自由化者的説法,自由化將造成電價上漲,甚至漲2丶3倍!自由化的好處歸財團,負擔卻落到台電身上,如此將「肥財團丶瘦台電丶苦人民」。

針對自由化將導致電價大漲乙事,經濟部打臉説「完全不會丶甚至相反」,因為自由化原本和電價公式因子無關,甚至將因帶進競爭力及效率化,而促使電價下降。

由上可看出台電員工和經濟部看法南轅北轍,但事實只有一個哪!

直白地説,公營事業員工較民營企業有「穩定」丶「福利」丶「保障」⋯⋯各方面的優待,薪資待遇不說,近十多年來,公營企業每年4個半月的年終加績效獎金,甚至比大部分22K年輕人一年薪資還多,不能說不是「特殊」的恩給。但如壟斷或寡占打破了,就面臨市場競爭,原本的銅飯碗可能變成鐵飯碗丶鋁飯碗,有的還貶值為免洗碗,也難怪不論什麼公營事業要開放,總有員工忐忑不安,劍指「圖利財團」了!

菸酒公賣局改制為公司,員工權益並没有因此受損

在此舉個例,以原本獨占專賣了約一百年的台灣菸酒公賣局而言,於2002年結束了專賣,菸酒公賣局改制為菸酒公司,生產和銷售部門分離,維持公營,菸酒製造也開放,員工權益並没有因此受損,也沒有造成什麼大財團介入菸酒業替代,反而造就一些小而精的民間釀酒業,在世界釀酒界異軍突起,打出台灣品牌,發光發亮。而菸酒公司配合政府政策,和國外業者一樣,稅捐照繳,政府也沒少收了什麼錢。

如上,台電部分員工反對修正電業化,反對電業自由化,毋寧是可以理解的。但分散式及側重再生能源發電,提高電業產銷效能,亦即電業自由化已是時代潮流所驅,政府亦有決心要貫徹,台電員工或許憂慮往日福利及保障不再,但這並不造成阻擋電業自由化的正當理由,台電還是公營事業,擔心什麼?至於以電價會大漲做為遊説理由,邏輯上難以令人信服,再三強調恐適得其反。

至於台化工會幹部及會員,願為台化資方「馬前卒」,多次率眾百人和環團對幹,也是出於「飯碗」的考量,但在法令和道理的合適性,都相當欠缺。若一味以「排放均合格」或「改正需時間」為由,不啻「空口哺舌」,台化汙染彰化50年是鐡的事實,50年來政府縱容台化也是事實,如今民智大開,環保意識高漲,台化還想用50年來一貫的手法「運作」,未免眼瞎耳聾,誠如蔡英文在競選總統時所說「政府欠彰化人一個公道」,台化是該還公道的時候了。

< 資料來源:民報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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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伯仁

王伯仁
資深退休記者。主跑省議會及省政新聞20餘年,著有「看千帆過盡~一位省政記者的憶往」一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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