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格與智慧!港獨或許先於台獨

10月1日中國國慶日當天,香港至少15所大專院校掛出約10公尺長的「香港獨立」布條。香港民族黨出面承認提供布條,但強調這是學生自發行動,該黨只是提供支援而已。

不只台灣,國際媒體也大幅報導,這就是香港人的勇氣、智慧與務實。儘管在中國解放軍進駐之下,香港獨立的條件,遠遜於台灣,但是,我個人相信,或許香港獨立之日,會早於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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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認為,最關鍵的原因,就是香港獨立的意志,出自大學校園的知識青年。其次是香港人特有的務實與尊重專業的傳統精神。

務實與專業,讓香港的獨立號召者,有更充分紥實的智慧與勇氣,去尋找成功的有效途徑,而非只是空談理想、理念,以及情緒性的街頭吶喊行動。

先談我的香港經驗。其實我只去過香港兩次。次是1997年香港主權移交前夕的採訪團行程,接觸了包括香港親中反中的立法會議員、香港的學者專家,以及香港政府官員。

第二次大概主權移交後的3、4年,也是採訪團的機會。兩次的最大差異,就是第一次採訪,除了跟親中議員座談,不需要翻譯之外,其餘,包括反中議員、港府官員、專家學者等座談,都需要翻譯。

但是,短短幾年,第二次採訪香港,幾乎都不再需要翻譯,因為這些香港菁英,都很務實且快速的學會了「普通話」。

在台灣,暫且不說保守的政府官員,我個人採訪立法院、黨政、街頭等的經驗,對比我採訪香港菁英,香港受訪對象的言之有物與專業,我印象非常深刻。

即使是親中議員,談及「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再怎麼擁護北京政府,至少說出來理由,還是有一套言之成理,可以讓人接受的邏輯。(但現在的梁振英,明顯低落到跟中國官員同級)

在台灣已經非常習慣看政客說謊、胡扯、練肖話的我們,記得當時私下討論時就一致認同,香港的政黨與官員素質,明顯遠遠高於台灣。

記得當時一位擔任翻譯的香港人就說,由於港台兩地他都很熟(太太是台灣人),他個人的觀察,香港第一流優秀人才,大多在政界(官員、議員),工商業是第二流,但是,台灣第一流人才都在工商業,政界都是二、三流。

這在我們採訪施工中的「赤鱲角機場工程」時,更是印象深刻。聽簡報者說明,建設規模、重工機械的調度、外勞的引進、施工進度的預告、以及經費預算之後,台灣記者都是驚呼連連。

何以故?因為當場有台灣記者對比「桃園第二航廈」,無論是施工規模、進度、預算,都非常嚴重的被比下去,根本可以直接斷定,沒有貪污才怪?

回到主題,香港的獨立運動,距佔中行動(雨傘革命)短短不過兩年,就勇敢的喊出獨立的運動目標,而且領導者不乏「90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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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居民的結構當然絕大多數是移民,無論新舊移民,也就是這些港獨主張的父母或更長輩,都是「唾棄」中國政權,千方百計到香港,而且從未打算再回中國的人。

1997年,香港主權移交中國時,他們都還是矇懂無知,甚至未出生。如今,他們喊出了父祖輩從來不敢想的口號「獨立建國」。

除了中國「一國兩制、五十年不變」的承諾跳票之外,更大的關鍵在於21世紀的網路時代,知識與訊息的傳遞,迅速到非北京,甚至非他們的父祖所能想像。

不要忘了,清末中國的數次革命,都起於南方。例如洪秀全的太平天國、孫中山的廣東起義。除了遠離「天子腳下」的地理因素之外,面向海洋的廣東人性格,也是不可忽略的背景。

這起香港的獨立運動,除了推動港人覺醒運動之外,更可以看到他們,無所不用其極,尋求國際社會「普世價值」與國際法的奧援。

包括,要求英國政府有責任與義務,敦促中國實踐「英中條約」與「香港基本法」的承諾。如果,中國頑強執意跳票,接下來,必定是尋求國際法的「住民自決」理論。

住民自決,早在第一次世界大戰中,1918年美國威爾遜(Woodrow Wilson)總統的「十四點和平計畫」就已經提出。但當時還只是一個政治概念,並非國際法的規則。

第二次大戰結束,住民自決才變成解決許多殖民地紛爭的國際重要原則。特別是1960年12月14日聯合國第1514號大會決議,「給予殖民地國家和人民獨立宣言」。

其中,包括第2項規定,「所有的人民(peoples)都有自決權;依據這個權利,他們自由地決定他們的政治地位,自由地發展他們的經濟、社會和文化」。

以及第4項規定,「必須制止各種對付殖民地人民的一切武裝行動和鎮壓措施,以使他們能和平地、自由地行使他們實現完全獨立的權利……」。

當然聯合國同時也規定有許多有關使用「住民自決」的界限與原則。香港的國際化程度,讓他們非常清楚尋求國際社會奧援的效益,也非常清楚,如何了解並有效借助國際法與聯合國憲章的遊戲規則。

中國的優勢,看似在聯合國安理會,擁有常任理事國的否決權,但是,優勢之所在,也是劣勢之所在。

因為,當中國在香港議題裡,變成利害當事者,依規定必須迴避之下,最後還是要取決香港人的意志,以及如何尋求國際力量的智慧,而非解放軍駐守的控制與否。

< 資料來源:兩個太陽的台灣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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