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蘭入佔台灣詩 荷蘭入佔台灣的故事

呂自揚 / 詩文、攝影
 
​【詩寫台灣系列】荷蘭入佔台灣詩  荷蘭入佔台灣的故事
台灣過去是鹿之島,山埔平野,都是有白色梅花斑點的梅花鹿,走來跑去,千百成群,「窮年捕鹿,鹿亦不竭」。如無決鬥,島民年年皆過著快樂自在的生活。圖/作者提供

福爾摩沙本荒原,島民捕鹿樂年年;
荷蘭大軍燒村社,南北平埔任驅鞭。
––〈荷蘭入佔台灣詩〉

【荷蘭入佔台灣的故事】     

孤立在太平洋西岸的福爾摩沙臺灣島,很早就居住有南島語族原住民,不知來自何時,不知來自何處。根據考古,約六、七千年前,台灣就已有新石器時代文化。台南南科遺址,有距今約五千年的稻米化石。

最早明確記載臺灣居住有原住民的中文文獻,是1574年明萬曆二年的《神宗實錄》記載:福建總兵胡守仁招漁民告諭東番,合剿海賊林鳳。島名和住民皆稱東番。

1603年1月(明萬曆30年12月),福建人陳第隨沈有容軍隊剿倭寇,來到東番大員,回去將其見聞,寫成第一篇臺灣原住民生活習俗的〈東番記〉。當時的原住民「東番夷人」,住茅屋,無文字,無日曆,不穿衣服。善走,好決鬥,不記仇,夜不關門。種稻米、番薯、芋和蔥、薑、甘蔗;有豬、狗、貓、雞,無牛、羊、馬。吃豬不吃雞;怕海,不會划船,只在溪中捕魚。食鹿肉,用鏢槍在荒野中捕鹿。

東番是鹿之島,山埔平野,都是有白色梅花斑點的梅花鹿,走來跑去,千百成群,「窮年捕鹿,鹿亦不竭」。如無決鬥,島民年年皆過著快樂自在的生活。

1624年,荷蘭人從澎湖入佔福爾摩沙的大員(安平),建熱蘭遮城,又向新港社原住民購買臺江對岸赤崁的土地,建普羅民遮城,從事貿易。

1629年,荷蘭人以強勢步槍武力,征服大員附近的新港社。1635年8月,從印尼巴達維亞增派士兵到大員。11月,荷蘭長官率士兵500人帶步槍,聯合新港社攻打麻豆社,把房屋全部燒燬。麻豆社只好與荷蘭締約投降受統治。

1635年12月25日,荷蘭長官又率500士兵和400至500新港等社,攻打南方defeat桌山(今高雄大崗山)附近的搭加里揚社,搭加里揚無法抵抗荷蘭槍火的猛烈攻擊,很快就潰敗逃亡,所有房屋被燒成灰燼。


作者書。

1636年1月,荷蘭接著征服麻豆社旁邊的蕭壠社(佳里),蕭壠社比照麻豆社締約受統治。

1636年2月,逃遷到屏東平原的搭加里揚,率大木連(上淡水)、麻里麻崙(下淡水)、搭樓三分社代表到大員,與荷蘭締約投降,開始受統治。搭加里揚附近海邊的放索等七社畏懼,也與荷蘭締約受統治。

荷蘭征服福爾摩沙南部今台南、屏東平原各社之後,開始傳教,收稅、派遣勞役,並利用締約各社協助作戰,逐漸征服中部、北部和東部各社。到1650年,全島受荷蘭統治的原住民共有315社,62849人,約佔全島原住民的二分之一。

荷蘭在福爾摩沙的貿易,以輸出鹿皮、蔗糖和稻米為最大宗。每年輸出的鹿皮曾多達20萬張。

< 資料來源:民報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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