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搞不懂勞工團體

 

苗栗大埔案中,被強迫拆屋者對政府暴力的控訴,句句血淚讓旁觀者無不動容,因為這種家破人亡的悲慘際遇,大家將心比心都會感同身受。可是一些所謂「勞工團體」,為爭取七天國定假日發起激烈抗爭,在媒體前衝撞怒罵者有之,聲淚俱下者亦有之,卻難以激發同理心,同樣身為勞工,怎麼也感受不到有如勞工團體所形容的被政府欺壓之處境?

這些所謂「勞工團體」,口口聲聲說是代表九百萬勞工爭權益,但高舉各式各樣旗號的團體成員,加起來總共頂多也只有千餘人吧,憑什麼代表九百萬勞工?縣市議員、立法委員之所以稱為「民意代表」,因為是一票一票選出來的,當然有相當的民意基礎,但充其量也只是代表其選區的部分民意而已。幾十個勞工糾集起來組成的社會團體,頂多也只是一群人的意見而已,說是代表全國勞工發聲,無疑是過度膨脹了。即使撇下其身分之代表性不談,所提意見有任何的學術研究或民意調查基礎嗎?

台灣勞工面臨的困境是薪資停滯不前、工作場所環境不良,以及擔心老闆撐不下去關廠或外移的不穩定性,勞工們最在乎的,豈是多七天休假?更何況隨便去街頭問問,有幾個在工廠、商店的勞工,過去這幾年曾經放過那七天國定假日?即使勞基法確實有規定,但絕大多數是被唬弄掉了,七天的國定假日,根本是假議題,真是本來無一物,何處惹塵埃?而將工時從每週八十四小時縮短為八十小時的重大意義是,從原本的隔週休二日,變成扎扎實實的週休二日(即使名稱是一例一休),讓成員中有勞工、公教、學生的家庭,可以很方便的安排家庭活動,這樣的修正,絕對是一大進步。

(作者從事服務業)

<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自由廣場〉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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