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院傳馬開庭 北檢還在睡嗎?

 

北院傳馬開庭 北檢還在睡嗎?
圖/民報資料庫,記者何豪毅攝

 

馬英九卸任總統後,台北地檢署統計馬英九被告24件,如再加上北銀前副理黃玉炎告發馬前市長在富邦併北銀案涉嫌圖利,馬英九至少還有25案在北檢偵查中,但北檢卻從未依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傳喚被告馬英九到庭,令社會嚴重質疑檢察官執法的公正性!

然而,民進黨立委柯建銘向台北地院自訴,控告3年前「九月政爭」馬英九涉洩密、並教唆前檢察總長黃世銘洩密案,台北地院則定11月8日下午2時30分,以被告身分傳喚馬英九開庭,相較之下,應偵辦馬英九25案的北檢卻毫無偵辦動作,北檢真的還在睡嗎?

事實上,針對馬英九被告黃世銘洩密案,共有三個洩密犯罪,分別為九月政爭時的8月31日、9月1日及9月4日,而柯建銘總召向北院自訴的馬英九犯罪行為為9月1日,因此北檢向北院聲請併案審理的,應僅為9月1日而已,馬英九8月31日及9月4日的兩次洩密犯罪,法律上仍應由北檢偵查。

可議的是,同樣針對九月政爭的馬英九洩密犯罪,北院都已經訂庭期傳喚被告馬英九,正凸顯北檢辦案消極,若非檢察官吃案護馬,就是還在睡!

馬英九除了富邦併北銀案另因前北銀副理告發,北檢應偵查外,馬英九的大巨蛋案涉嫌圖利遠雄,經台北市政府廉政委員會調查明確,並檢具李述德錄音等證據,除非北檢包庇馬英九,否則這幾個貪瀆案件,都沒有迴避偵辦被告馬英九的法律空間。

更明確的是,馬英九在黃世銘洩密案中的犯罪行為,因台灣高等法院的確定判決書,足認被告馬英九幾近罪證確鑿,北檢卻遲未傳喚,令人匪夷所思。

依據台灣高等法院黃世銘洩密案的確定判決書(台灣高等法院103年矚上易字第1號),馬英九至少犯三次洩密罪。高院判決書揭示之事實,足認時任總統馬英九於2013年8月31日拿著黃世銘的偵查中秘密,對羅智強及江宜樺做第一次的洩漏,構成洩密罪,9月1日馬英九要求黃世銘到官邸繼續做偵查中個案洩密行為,為一次教唆洩密罪,及9月4日馬英九要求黃世銘對江宜樺洩密,黃依職務報告原無犯意,馬構成二次教唆洩密罪。

簡單的說,黃世銘有罪定讞的判決書,清楚指出馬英九有三次洩密犯罪行為,馬前總統曾任法務部長,竟為了政爭,踐踏「偵查不公開」原則,毫無法律素養,不惜破壞民主法治原則,然北檢迄今未針對洩密案傳喚被告馬英九,已嚴重傷害檢察官公正執法的社會信任。

綜上,北檢尚有25件被告馬英九的刑事案件尚在偵查中,包括大巨蛋案、黃世銘洩密案、富邦併北銀案等。然而,北院已針對黃世銘洩密案傳喚被告馬英九到庭,但北檢卻從未依據刑事訴訟法傳喚被告馬英九,難道北檢睡著了嗎?還是擺明吃案護馬?

< 資料來源:民報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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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黃帝穎

黃帝穎
律師,永社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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