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談「中華民國」到「台灣共和國」之路

 

 

      大家都知道,用「中華民國返聯」或是用「台灣入聯」,都會被拒絕,因為中華民國或是台灣,目前都不是國際公認的獨立國家,所以不能以國家的名稱返回或是加入聯合國。1945年,中華民國政府代表中國,是聯合國創始會員國之一,1971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代表中國,取代中華民國政府在聯合國的席位。國際公認的中國本來就是只有一個,1971年以前的政府,叫中華民國,1971年以後的政府,叫中華人民共和國。

      中華民國在台灣是事實,有效統治台灣,也是事實,中華民國具有國家的一切要素條件,都是事實,1971年以前,還是聯合國安理會常任理事國成員,比世界上大部分新成立的國家,更有資格成為聯合國的會員國。但是,她代表中國在聯合國所有的權力,1971年後,已經完全被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取代。

      雖然,1971年後,中華民國政府對外已經不被承認是一個國家,但是,對內還是以中國正統自居,更是以1946年在中國南京制定的「中華民國憲法」,繼續拿來實際有效地統治台灣。

      早期在海外的台灣獨立運動,主張推翻中華民國,建立台灣共和國。早期的黨外運動及初期的民進黨,主張建立台灣成為主權獨立的國家。為反應出中華民國在台灣的事實,中華民國政府在李登輝時代,有過幾次的修憲,在陳水扁時代,有過以「台灣的名稱」申請加入聯合國,被當時的聯合國秘書長拒絕。理由是台灣還不是一個公開被承認的獨立國家。

      到了中華民國政府馬英九時代,主張中國終極統一的「九二共識」,當然更不會有返聯或是入聯的動作。上任不久的中華民國政府蔡英文總統,因為不承認一個中國的「九二共識」,開始受到中國的全面打壓。

      台灣獨立建國運動,已經從早期在海外的體制外的革命運動,演變到今天在島內的體制內的民主運動。體制外的革命運動是要以武力推翻現有體制,主張制定台灣新憲法,改用台灣新國號新國旗,建立新而獨立的國家。體制內的民主運動是要以選票改變現有體制,主張修改過時的中華民國憲法,成為實質上適合在台灣運作的新憲法,使中華民國在台灣成為正常的國家。

      台灣人的自救運動,一直存在著二條路線的論證,一條是從早期在海外的革命派到目前在台灣的制憲派,另一條是從早期黨外時期的民主運動到目前民進黨當權的修憲派,都是所謂的台派或是綠營,有别於所謂的統派或是藍營。所謂的台派或是綠營來看,制憲與修憲,絕對不是水火不相容的對立關係,應該是一體兩面的相輔相成關係。關於制憲派「正名,制憲,建國」的論述,長期以來出自民間團體,大家比較熟悉,但是,沒有公權力做後盾,尚未集結足夠的能量,獲得大多數台灣人的共識,還要繼續努力宣傳。反而,目前是修憲派的民進黨,透過體制內的選舉,打敗中國國民黨取得執政權。但是,打敗了中國國民黨,並不等於打敗了中華民國,因為民進黨仍只是中華民國憲政體制下的一個執政黨而已。

      不可否認,蔡英文及民進黨的當權派,與馬英九及中國國民黨的當權派,對於台灣的認同,天差地別,對於修憲議題,民進黨尚有很大的活動空間,值得大家努力來推動。


(圖/轉載自國發會檔案管理局

中華民國在台灣的極限

      雖然我不是中華民國的憲法專家,但是,我知道,中華民國憲法再怎麼修正,修正成再怎麼適合於台灣,只要這部憲法的名稱,叫做中華民國憲法,國號叫做中華民國,不能任意更改「固有疆域」,在國際社會上就是死路一條,等於承認或是默認一個中國,其實,是中華民國政府逃到台灣,最後再被捉回中國,只是在等待中國來統治的宿命。

      中華民國在台灣的唯一活路:就是當權派的執政者,自動修憲,拿掉固有疆域字句,把憲法的名稱修正成為名符其實的「台灣憲法」,國家的名稱修正成為有效統治台灣的「台灣共和國」,並以台灣共和國的名稱,重新正式申請加入聯合國。

      目前,蔡英文及民進黨,是中華民國政府在台灣的當權派,擁有統帥三軍的總統權力,也有超過2/3的立委多數支持,更有超過75%認同台灣的民意基礎,加上美日聯盟對抗中國霸權的國際大環境,以及中國加強全面對台灣國際空間的大打壓,目前的修憲派,可以說是天時地利人和,只欠東風。

如何修憲

      要翻轉等待中國來統治的宿命,執政者應該下定決心,順遂民意,大舉修憲工程,把「中華民國憲法」修正成「台灣憲法」,把「中華民國」修正成「台灣共和國」,把「中華民國政府」修正成「台灣政府」,老老實實,腳踏實地,一步一步地,從新申請加入聯合國及國際組織,以台灣名義立足於國際社會。

      這樣看來,修憲派和制憲派,是一體的兩面,也是相輔相成,在中華民國體制下,將「中華民國憲法」修正成為「台灣憲法」,讓「中華民國目前在台灣」的現實,修正成為「台灣共和國永遠在台灣」的事實。請問:只要有3/4立委同意,75%的台灣人會反對嗎?現在,只要蔡英文主席及民進黨願意,立即可以在黨內成立「修憲專案小組」,以民意做後盾,開始大力宣導,以一年的時間,來説服7-8位國民黨的本土派立委,即使沒有3/4同意,也要以2/3多數,強力推動修憲,展現以「台灣為名」的憲法及國號的決心與意志,加上本土社團及公民團體的制憲派,大家共同合作,訴求於台灣人民大衆,以「台灣為名」,爭取國際社會的了解與支持,朝野盡最大的努力,最後,應該還是有成功的機會。

      請問:還有其他實際可行的方法嗎?


(圖/轉載自公視 有話好說)

 

作者簡介:黃界清,德州農工大學機械系講座教授,北美洲台灣人教授協會的前會長。因在熱傳導領域的貢獻,今年2016年獲得美國機械工程學會頒發最高榮譽獎。

< 資料來源:綠色逗陣引用網址 >
分享文章: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