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改國號公投 取代統獨公投

即將卸任的美國歐巴馬總統在年終記者會中表示:「台灣人民也同意,只要能在某種程度下自主運作,就不會進一步宣布獨立。」歐巴馬總統錯了,實況是台灣內部人民意見不一,有主張與中國統一者,也有主張台獨的民眾。截至目前,台灣人民由於「鳥籠公投法」和公民投票審議委員會的阻擋,沒有機會透過民主 性的公投,展現台灣人民是否「不會進一步宣布獨立」的共同意志。所以歐巴馬總統「台灣人民也同意」的說詞,需要舉辦公投,並以公投的結果確認。

「中華民國」嚴格來說,已經是被中華人民共和國滅亡的國家,敗軍之將跑來台灣鳩佔鵲巢,殺了台灣當時意見領袖的精英們後,占地為王,以致目前「中華民國」名不正,則言不順,走不出台灣,不被大多數國家承認。台灣人民拿著「中華民國」的護照出國,經常遇到類似台灣留學生徐瑞伯在非洲摩洛哥海關有理說不清的鳥事而鬱悶不已。

統獨公投在「鳥籠公投法」修正前,只是個假議題,不可能付諸實現。即使公投法千辛萬苦修正後,統獨公投的舉辦,仍會面臨來自中國、美國等其他國家和台灣泛藍的巨大阻力。也許退而求其次,採取更改國號公投,取代尖銳的統獨公投,只討論是否修改名稱,卻不碰觸是否獨立,會是較務實面的抉擇。反正中國和美國等大多數國家都認為,「中華民國」國號已死,不承認也不准台灣使用「中華民國」,逼得台灣只得選擇新的名稱。

改國號就像改名字一樣自然,張三改名張三豐,是張三個人的自由,除非有另外一個叫張三豐的人反對,否則沒有理由拒絕。即使是公共團體,如公會或學會更改名稱,也只要經過會員大會出席者過半數通過即可。如果立法院公投法修正,並將「鳥籠公投法」的鳥籠打開,也許台灣人該正視「中華民國」國號改名的實務性。不管是改成台灣民主國、台灣共和國、台灣中華民國、中華台灣共和國,或是福爾摩沙共和國都好,只要台灣人民透過民主方式進行更改國號的公投,展現大多數台灣人的共同意志,且一起承擔公投的後果,其他國家是沒有置喙的餘地。

(作者為高雄長庚紀念醫院學術組副教授)

<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自由廣場〉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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