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華台北」與「台灣」之間

     先說一個令人鼻酸的笑話:

      老陳自小失怙,中年乞討度日,晚年又貧病交加。七十歲生日前夕,老陳覺得或許是人生另一個開始,所以到一個算命攤位,請師父指點。師父看看手相,沈吟半晌說:「你命運多舛,在七十歲之前,沒有一天不為了金錢煩惱的」,老陳一聽,趕緊追問:「師父真是神準;那七十之後呢?是不是苦盡甘來,不必再為金錢煩惱了?」算命仙回答:「倒也不是,七十之後,你就會認命了、習慣了、麻木了。」

      讓我們回顧一下台灣前半生的坎坷命運:台灣在1945年之前沒有別名,就叫台灣,但自中國國民黨被中國共產黨趕到台灣後,就冠上了中華民國這頂大帽子,與對岸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互爭「中國」的正統。一開始由於美國撐腰,我們得以佔據聯合國的「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席位,簡稱「中國席」(China Seat);但到1971年被許多親中的國家聯手翻盤,改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該席位,席位名稱沒有任何改變,聯合國憲章裡還是叫Republic of China,只是坐在席位上的政府已經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接手,所以嚴格說,從那時起,不論是中華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或是中國,都成了同義字,指涉的都是對岸的「老共」。


(圖/聯合國大會2758號決議,轉自維基百科)

      蔣介石當然呑不下這口氣,抱著美國的大腿,在國際上繼續「非法」使用中華民國的名號。直到1979年中美建交、台美斷交,終於成為壓垮「山寨版中華民國」的最後一根稻草。其後國際奥林匹克執委會即強硬要求我方更名,幾經掙扎,英文定名為Chinese Taipei,中譯則發揮阿Q精神,自稱「中華台北」,把Chinese硬拗為「中華」;蔣家寧願保留中華民國的半截餘緒,也不肯還給「台灣就是台灣」一個公道。

      「中華台北」至今已經使用三十五年,我們出席大大小小的國際組織,如國際貿易組織(WTO)或亞太經合會(APEC),都只准使用這個名稱,參與大大小小的國際活動,如世運亞運或各級棒球賽,也都得接受這個名稱,在會場的座位牌或賽會的計分板上,就是不能出現「台灣」這兩個字。

      其實Chinese Taipei的正確英譯乃是「中屬台北」,也就是中國的台北;就像British Virgin Islands乃是英屬維京群島、American Samoa Islands乃是美屬薩摩亞群島一樣,都是指某一個國家的「屬地」;所以見到Chinese,沒有外國人會認為是「中華」,只知道是「中屬」或「中國的」,我們台灣就變成是中國的台北。這樣的稱謂根本不是一個國家的名稱,不僅抹殺台灣做為一個國家的存在,而且連我們的首都也割讓給了中國。

      台灣人忍受了三十五年「名不正言不順」的日子,現在好不容易換了民主進步黨的蔡英文全面執政,台灣可以說正進入一個新階段,比起老陳幸運許多;只要台灣人對「中華台北」沒有「認命了、習慣了、麻木了」,不打算就這樣苟且下去,那麽我們的後半生就有可能擺脫走到哪裡都被「污名化」的煩惱。

      這樣說,並不表示新政府上台向國際一宣佈,我們立刻可以正名為台灣,國際上就不會再稱我們為「中華台北」。正相反,我們要想以台灣為正式國名,目前幾乎還是不可能的事,因為這等同於要國際立即承認我們是一個主權國家,也就是會讓中國抓狂的「台獨」主張。國際政治講的是實力、不是道義,要其他國家干冒中國的大不韙稱我們為台灣,除非中國先放下屠刀、痛改前非。或許有人會樂觀地認為,川普帶頭以「台灣總統」稱呼蔡英文,是表示承認台灣不只是一個地理名詞、而且是一個國家名稱,我們何不順理成章自稱台灣?然而川普尚未就任美國總統,其當前的發言都不列入官方正式記錄,明年一月二十日之後,川普就要進入體制、接受種種政治現實的限制,是否會繼續在口頭或書面上堅持主見,我們並不能抱太大的期望。

      所以台灣目前的處境是,一方面急於脫離「中華台北」,另一方面又很難直接擁抱「台灣」,我們正在「中華台北」與「台灣」的兩極之間,如何是好?

      答案是找一個過渡的折衷方案:我們主張用「台灣當局」(Taiwan Authority)取代「中華台北」,做為我們現階段進入國際社會的名稱,俟國際間願意承認我們是一個主權國家時,再進一步正式以台灣為名。不可否認,「當局」是一種次於主權國家的政治實體,擺明了不是獨立的國家名稱,有些國人會感到刺耳;但也正因如此,這可以讓國際社會充分體會台灣願意委曲求全,在還未被普遍接受為正常主權國家前,不強求正名為台灣,以示對他國的尊重。但台灣的退讓是希望換得國際間的善意對應,不再延用「中華台北」對台灣做精神虐待;若不能讓一個美女一舉改名為「嫦娥」,至少先讓她把「罔腰」換掉。

      這樣兩階段的正名,當然是一種策略安排,在「最佳標的/最高風險」與「次佳標的/較低風險」的方案間,寧可不能一步到位,也要取得某種程度的進展。但是「台灣當局」真的比較有可能被接受嗎?有以下幾件事,多少可做為佐證。

      第一、在半年前的南海仲裁案中,原本菲律賓就是以「台灣當局」稱呼我們,事實上這也是國際對台灣一個相當普遍的稱呼,甚至連中國的國台辦或外交部都不時提到「台灣當局」。至於仲裁案的最後判決文中,改稱台灣為「中國的台灣當局」(Taiwan Authority of China),則是馬英九政府在仲裁期間一再以自稱「中華民國」,仲裁庭有見於馬政府如此執著於China,所以在菲國對台灣的稱呼上再加個「中國的」,結果反而使台灣成為中國的地方政府,莫名其妙受辱。

      第二、美台斷交時,美國國會不滿白宮見利忘義、出賣長期盟友,立即通過一項「台灣關係法」(Taiwan Relations Act),表達對台灣的道義支持,這是大家都知的事。大家也都知道這個法律在名義上是直呼台灣,但可能少人注意,在內文上乃稱台灣為「台灣統治當局」(The Governing Authority of Taiwan),用意就在避免承認台灣是主權國家,但又能顯示台灣獨立於中國;套句國際法術語,台灣當局有「實質」(de facto)而無「法理」(de jure)的獨立。這是目前為止對台灣的國際處境最為同情的立場,仍然只能做到這個地步,要用「台灣」名義加入國際組織的困難度,可見一斑。

第三、在國際上使用「當局」已有先例,那就是「巴勒斯坦當局」(Palestinian Authority)。1948年以色列在中東建國,「西岸」(West Bank)的巴勒斯坦人頓失家園,在1964年「巴解組織」(PLO)成立,爭取建立自己國家,引起以巴之間武力衝突不斷。到1995年發生一個重大的轉折,巴解組織轉化為「巴勒斯坦當局」,表示以外交手段取代武力,尋求國際接受。三年後宣布建立「巴勒斯坦國」(State of Palestine),其後於2011年提出入聯申請,次年聯合國大會135個會員國通過為「非會員觀察國」。2015年在聯合國前升起國旗,今年聯合國大會又邀請其「自治政府主席」在大會演說,與以色列總理同台。

      這段簡短的巴勒斯坦建國歷程,頗有吾以學習之處。巴勒斯坦與以色列的關係有些類似台灣與中國的關係,都是要在強敵的欺壓下,尋求自己的獨立建國。重點是,巴勒斯坦採用「當局」為過渡,並不妨礙其建國的決心與行動,也沒有造成國際社會對其企圖心橫加打壓,反而一步步走向最終目標。

      狄更斯(Charles Dickens)在《雙城記》描述說:「這是最好的時候、也是最壞的時候,是智慧的年代、也是愚昧的年代,是相信的時代、也是懷疑的時代,是光明的季節、也是黑暗的季節,是希望的春天、也是絕望的寒冬,我們眼前應有盡有、我們眼前一無所有,我們將一步登天、我們將一路沈淪」。凡是一個變動的時代,都可能是危機、也可能是轉機;如果不求突破,一味「維持現狀」,則老陳「認命了、習慣了、麻木了」的悲慘命運,很快就會臨到。

< 資料來源:綠色逗陣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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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陳師孟

陳師孟
經濟學家,出生於美國馬里蘭州,祖父為蔣介石文膽陳布雷,父母皆為蔣介石同鄉浙江人,1歲後(1949年)隨家人自美遷台。曾任台北市副市長、總統府秘書長、民進黨秘書長。台灣大學經濟系教授退休,2020大選後請辭監察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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