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點評論》警政署長不必幹了

記者鄒景雯/特稿

在上軌道的國家,政黨輪替除了監督制衡的消極功能,更具有修正改進的積極意義,而不斷維護進化中的成熟民主,則是一致的核心價值。其中,言論自由、人身自由的不受威脅侵擾,尤其是最基本的需求,如果執法者連捍衛這種生活方式的能力,都無法充分獲得社會信賴,這種官員留他何用?

  • 警政署若再不立即雷厲風行、耳目一新,就不必幹了。圖為警政署長陳國恩。(資料照)

    警政署若再不立即雷厲風行、耳目一新,就不必幹了。圖為警政署長陳國恩。(資料照)

昨天,香港學生與立法會議員來台活動,再度遭到特定團體刻意尋釁滋事、甚至威脅攻擊,這種亂象在五二○之後仍然一再發生,這是治安單位的恥辱,人民也跟著顏面無光。因為,新政府是標榜比舊政府更珍惜反霸與人權的政權,結果卻顯示免於恐懼依舊不可得,甚至聲稱事前掌握情資,但相關警力部署竟是束手無策,那麼,若不是知法不行,就是無能兒戲,可見帶頭的首長領導無方,倘使新政府還在乎社會觀瞻,應該將其推出立斬,以明軍令。

稍微有些智識的民眾都知道,這些不時在公共場所對和平良民、外來旅客,採取暴力行為的團體,背景並不單純,其在法律邊緣遊走的有計畫行為,是組織性的行動,國安單位與警察人員比任何人都清楚是怎麼回事,也多的是施政工具可以有效作為。

過去八年由於上位者本於意識形態作祟的縱容,導致大家對白道黑道紅道似乎長天一色,有著深沉的悲痛,二○一七年的今天,政權易幟的七個多月後,難道我們還要繼續姑息執法單位的不處理、不作為?其具體罪狀,恐怕已經構成疑似:保護統一、侵犯獨立、坐視中國勢力、蹂躪台灣民主。

警政署是全國警察機關的統一指揮及監督單位,此一長期不令國人安心的表現,已經不勞再官腔官調敷衍,若再不立即雷厲風行、耳目一新,就不必幹了。

<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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