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眼集》明人竟說暗話

 

記者鄒景雯/特稿

明人不說暗語,聰明人也不打啞謎。民進黨執政,竟讓「黑衣人」在光天化日之下,高頻率地進入公共領域橫行,這是警政署所謂「向來尊重民眾言論表達自由」,「公平合理考量人民集會權利」,「依法行政並嚴正執法」的正常現象?主管官署口出這種顢頇卸責之詞,究竟是誰的問題?

五二○之後,儼然有些團體的成員,好似在台灣擁有了打人的特權。這群人,在景點,在鬧區,針對法輪功、日本旅客、香港異議者,好似只要中國不喜歡的人,他們就揮出五星旗,辱罵叫囂、恐嚇威脅、作勢打人,為所欲為,層出不窮,這是警方眼中言論表達的自由範疇?

不僅是街頭暴行,若干有關公共政策討論的公聽會、座談會現場,甚至出現砸桌傷人、阻擋入場、人身侵害等破壞他人正當集會的犯行,這當然也不屬於警方可以「公平合理」考量權利的領域。

倘若過去七個月以來,警方真是依法行政,按照現行集會遊行法等相關規定,以上所述情節全部違法,也都有明確的罰則,不會「無法可管」,而警方截至目前又移送了多少脫序者?符合「嚴辦」的比例嗎?

馬政府時代的警方可不是這樣的,猶記二○○八年中國陳雲林到台灣,台灣人拿著憲法明文規定的國旗,竟遭警察公然搶奪、折斷沒收。或是二○一五年,記者基於報導學生進入教育部事件,也被限制自由、當場逮捕移送。這些視若寇讎的凶狠指數,又是依據什麼法律?何以現在擺明是選擇性執法,還膽敢託辭應付?

有關公眾場所的各式侵擾,警界這些高官有沒有心存:這些被害者不是香港人,就是日本遊客,反正在台灣短暫停留就會離開,面對所受的傷害、侮辱或威脅,這些告訴乃論的罪,根本無從提告,因此可以因循苟且、不必理會的故意?而暴力的囂張升級,又是不是出於警界上層姑息養奸的鼓勵?新政府的對策又是什麼?不必清理門戶嗎?

至於各種擾亂治安的行為背後,是否存在與幫派的密切掛鉤?以前有更生人與權貴涉裙帶關係,因此少見啟動「治平專案」有效打擊與嚇阻,今後呢?這些也都是善良民眾關注的焦點。納稅人繳交了血汗錢,公僕與保母們不能不就種種疑慮給個交代。

<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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