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外就醫有兩種?

 

馮滬祥在入監執行八十五天後獲「保外就醫」,理由是「膽管腫瘤」等疾病。

馮滬祥獲保外就醫,很多拿來和阿扁保外就醫案來比較,認為法務部刁難阿扁甚大,而「優待」馮某甚為明顯,但也有相反看法,謂阿扁都能保外就醫,馮滬祥「比照辦理」有何不可?

事實上,阿扁入監關了五年多,前一大段時間都關在一般牢房服苦刑,而馮滬祥一發監,則以「有病」而住進「病舍」,兩者待遇大不同。阿扁羈押和服刑近二千個日子,馮滬祥是到「病舍」五十八天,阿扁比起馮某,是差了一大截。

至於馮某病情是否達到「隨時有致死之危險」狀況?吾人不敢隨便猜測,但對照他發監執行前,也曾以頸動脈裝有支架及膽管腫瘤兩因素,申請延緩入獄,但經士檢委託專業評估,未同意申請而發監執行,但在五十八天後,馮某膽管腫瘤病情就加劇,曾多次戒護就醫,北榮也「醫囑」建議保外就醫,而法務部矯正司和北監都迅速「從囑如流」?

馮滬祥獲保外就醫,真相究竟如何,只有本人和相關有司清楚,不過,引起外界震撼和熱烈討論也是事實,英全政府執政七個月,現正逢多事之秋,「馮案」又來湊一腳,有司主管最好謹慎依法將事,否則捅出了樓子,還能幹下去嗎?(作者為資深新聞工作者)

<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自由廣場〉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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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伯仁

王伯仁
資深退休記者。主跑省議會及省政新聞20餘年,著有「看千帆過盡~一位省政記者的憶往」一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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