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仲彥不夠格當議員

童仲彥應辭公職,待司法調查

童仲彥身為北巿議員家暴案,社會討論多著重在退黨問題,當初也是他的身份,而讓他的太太選擇隱忍。但重點是,一個嚴重的家暴累犯,打太太打至昏迷,而繼續扯謊,說只是拉扯,這樣的無恥之徒,我們應該信任他,再給他繼續當議員,行使公權力嗎?在此,社會上完全沒有人在乎他選區女性選民的感受。

看來,台灣社會對於一個差點打死人,而公然說謊的議員,是可以容忍的。但本人身為萬華女性選民,在此要嚴厲譴責,拒絕這個無恥之徒。因為,他打人成性,毫無悔意,濫權施壓警局,公然撒謊,完全背棄選民的付託。他退不退出民進黨,我們女選民不在乎。我們在乎的是,他人格破産,應該離職。

一個嚴重的家暴累犯,打太太打至昏迷,而繼續扯謊,我們應該信任他,再給他繼續當議員嗎?(記者謝君臨攝)

一個身負選民寄託的公職人員,一個民意代表,犯下施暴、濫權施壓,公然說謊,而只需道歉了事,那台灣還有是非嗎?如果,他在外面這樣打人,一定會被偵辦,無論他身份如何。而今施暴場地在私人家中,因他是議員,就可以讓社會漠視嗎?(事件暴發後,警局也提出,童仲彥曾施壓警局,不得偵辦。)

一個台北市議員,刻意瘋狂打人致人於昏迷,又強力施壓警長不得偵辦,事件曝光後再公然說謊,毫無悔意。直到事件被舉證,社會譁然,才勉強於十多天後低調承認。如果他是個知恥的人,早在第一時間就該請辭,並向夫人及社會道歉。

台灣婦女,長年以來因為以夫為貴的道德壓力,家醜不外揚,導致命喪家中,時有所聞。而鄰人知事者,也多不願伸張,更別說是地方勢力龐大的議員。但是,家暴不應該被視為私人的事。幾天前,一位父親親手殺了三兒女,也是家暴悲劇。當家中暴力被漠視時,社會大眾,就是暴力的共犯,因為我們沈默,讓施暴者變本加厲。


柯市長說得輕鬆,要把童當病人,希望他[尋求認同],由市場決定。這種不問是非,是柯P為人垢病最多的地方。今天,如果是柯p女兒被打,他絶對不會說這種話。以一個台北市大家長身份,應該嚴格要求他請辭,否則,柯大市長就是未盡保護市民,當好父母官的責任,而不是在那當大好人。女性巿民,看到父母官原諒,我們當市民的,就該自認倒楣,繼續隱忍嗎?誰替女市民伸張公益?

病人,他當然是性格違常的人。但重點是,法律之前人人平等。自請辭職,接受司法制裁,做心理治療,才能讓人看到他真正悔改的誠意。我們選民根本無需繼續接受一個精神違常者,當我們的民意代表。讓他再當議員,是踐踏民意,讓選民顏面盡失。

(萬華選民)

<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自由開講〉引用網址 >
分享文章:

作者 劉威良

劉威良
德國台灣協會前會長,台灣護理師、德國護理師及精神病患專業照護人,德國失智者專業照護人、從事動物輔助活動、教育及輔助治療的研究與資料搜集。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