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幫王光祿們 找回失去的夢土?

最高法院調查布農族獵人王光祿觸犯槍砲、野保等罪非常上訴案。資料照片

布農族獵人王光祿非常上訴案之開庭,最高法院首開網路直播之先河。正當歷經中共被迫失蹤、黑牢施虐、電視認錯後人格謀殺的銅鑼灣書店老闆林榮基訪台之際,台灣正以司法人權,展示敞亮的門窗!

本文要談的是實體部分。

由於《野生動物保護法》、《森林法》、《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之扞格,拘束著台灣原住民族的傳統狩獵習俗,最高法院調查庭聽取3位學者(台大法律系教授王皇玉、東華大學財經法律研究所副教授蔡志偉、輔仁大學法律系助理教授鄭川如)的意見,都主張《原住民族基本法》優於上開法律,「原住民族狩獵權,從人權兩公約、原基法來看,屬於保障原住民族文化發展權的延伸」。

因此法庭決議,往後原住民在節慶或祭典期間,可附帶條件放寬打獵的禁令。一些專家言論,也開始安撫著擔心野生動物瀕臨絕種的人們:台灣原住民數千年來,世世代代以林野維生,早已存有物種保育的永續觀念,懂得集體節制,不致於濫捕濫獵。

「群體權利」是世界新興人權之一,西方許多國家都接受加拿大學者威爾.金里卡 (Will Kymlicka,1962年生)的倡議──土著民族應擁有文化權、土地權與自治權。文化權包括使用母語、族人祭典和生活上的各種習俗。土地權包括劃編保留地、恢復「傳統領域」。自治權則指劃定自治區,設立自治政府等。

雖然台灣歷次的大小選舉,民進黨始終打不進原民部落的票倉,但台灣的執政者當中,會真心把原住民族「當人看」的,唯有打著人權立黨的民進黨。

2000年總統大選前,原住民尋求各黨參選人簽訂「原住民族與台灣政府的新夥伴關係」,第1條就是「自然主權」,當時只有陳水扁簽屬同意。阿扁當選總統後,接著又簽署夥伴關係的「再肯認協定」,使原民自然主權的主張,從此不再被斥為異端。阿扁連任後,於2006年11月18日更承諾未來在台灣的新憲法中,會有一個原住民族的專章,並成立了制憲推動小組。

這是考量原住民的文化權、土地權以及設置自治區、維繫特有文化等等,必須仰仗憲法專章之授權保障。沒曾想,後來因為政治風暴及朝小野大,新憲的希望頓時落空,就像醒來時失去的夢土……

2016年同樣民進黨的蔡總統就任了,先成立「原住民族歷史正義與轉型正義委員會」,又在原民日舉行「歷史總道歉」,原住民朋友似乎不太領情,懷疑同具原民「稀釋血統」的蔡總統的誠意,因為「原轉會」不是他們想要的合憲合法的調查機構。而阿扁昔日的制憲之諾,再也沒人提起……

歐洲國家當年在美洲、紐澳的領土擴張,主要是建立在國際法「無主之地」的發現,而台灣史上的外來墾殖者,當初佔領原住民族的祖靈之地時,從未借問人煙。我們看看對面的中國,是如何對待西藏的圖博、如何對待新疆的維吾爾、以及內蒙古的,民主台灣也知道要走跟「共匪」相反方向的道路!每年二二八,當台灣人對「外來政權」追兇究責之際,是否也該思及原住民族的自然主權懸而未決,原漢之間的歷史和解未見天日?

作者曾任國家電台記者,高雄市民

< 資料來源:蘋果日報【論壇】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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