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錯就錯如何司法改革?

 

 

公理正義,向來是人類追求崇高的理想與價值,古羅馬代表公平正義的女神(Justitia)雕像的背後往往刻有古羅馬法諺:「為實現正義,哪怕天崩地裂!」

反觀我們司法改革國是會議,將在下週一(20日)展開,但副召集人瞿海源回答媒體時卻說,司改國是會議當初就說清楚不談個案,談個案會沒完沒了!直讓人民覺得,司法改革國是會議,面對問題,將錯就錯,不是要真改革,不是要解決問題。

台大法律學院教授暨歐洲聯盟法律研究中心主任陳志龍教授分析,司法就是個案的判斷,沒有個案,怎麼會有司法?而通案,是立法的問題!個案,才是司法的問題!個案不談,那有司法的弊病檢討,哪是司法「改革」?陳教授一番話,等於是戳破「國王的新衣」,是一位關懷司法有愛心,有良知的學者。

台灣有太多的冤錯假案,但是舊人依舊在當官,少有人願意冒著得罪掌權者的風險,戳破「國王的新衣」,看看人民對法官、檢察官的信任度,跌入負84.6%與76.5%,司法改革國是會議,面對司法問題無論個案、通案,還要繼續將錯就錯嗎?

人都會犯錯,官員也一樣,但是鮮少會認錯!陳志龍教授提到刑法有一些條文,卻始終沒有被引用過,像刑法124條的枉法裁判罪、刑法125條的濫權追訴處罰罪還有刑法第129條的濫權徵收罪,這些條文從來沒有被用過,因為公權力永遠不會認錯,犯錯都是人民。最近財政部公布近年來,年年超徵稅收千億,財政部長許虞哲還得意洋洋,都沒有檢討,超徵是否犯了濫權徵收?官員不誠實面對問題,等於做了最差的示範,民調還會再低!

建立公平正義的法制,有多重要?以法國為例著名的德雷弗斯案(Alfred Dreyfus, 1859-1935) ,是一個法國軍隊裡的猶太人被指控為德國間諜的冤案,國家為此全部介入德雷弗斯事件,一個叫做左拉的媒體人說:我控訴,替他平反。最後德雷福斯案獲得平反,法國也通過了良知的考驗,並且因而邁向真正的公義、自由國家。

一個國家要經過冤案平反的折騰後,就像德雷弗斯事件,法國才重生建立公平正義的法制,讓它撐過第一次大戰,擊敗德國。1999年司改國是會議已成過去,2017年將登場的司改國是會議,面對問題還在將錯就錯心態,如何能獲人心?

池鳳蘭 財務人員 

< 資料來源:民報〈論壇〉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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