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政盲腸 讓人忍無可忍

監委仉桂美(圖右)、劉德勳經調查《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認定有違憲之虞,經監察院3月14日院會通過聲請釋憲。資料照片
      
​凌博志/律師

16位監委3月14日在無異議下,認定《政黨及其附隨组織不當財產處理條例》違憲,將聲請大法官解釋廢除。這件事再一次突顯,這個「憲政盲腸」的存在,是多麽荒唐,多麽讓人不能忍受。

扁朝時代,國民黨拒絕行使監委同意權,讓監察院成為「蚊子院」,意外証明這個國家沒有監察委員也能運轉。馬當權後,扶王「聖人」入主,馬上把監察院變成「烏龍院」,他的許多奇言異行,例如和女記者大談「性事」,把禮堂借給中國朋友辦婚禮,譲他成為政壇最大笑點。但他靈堂清明時,偶會説些真話,像是「監察委會員不是椿腳家奴,就是政治酬庸」、「監察委員只會調查人民陳情的小屁屁,不敢辦大老虎」、「監察委員混吃混喝,營私謀利」,因為都是肺腑之言,而且貼近事實,所以没有吃上毁謗官司。

馬任内曾提名兩屆監委,前一屆幾乎全是「牛鬼蛇神」,不是政治酬庸、鐡桿深藍,就是變節政客,有無行文人,稍有志節骨氣者不過二三。

這一屆,除了少數一兩位,也和上屆雷同,這些人凡事看馬臉色,只有藍綠,沒有是非,所以,遠者如張通榮咆哮警局,威脅警官,公然關說,判刑確定,可以輕輕放過;黃世銘濫權監聽,違法洩密,介入政爭,判刑一年二月,也可以不加論究。

近者如劉政鴻淘空苗栗,恣意揮霍,完全不加聞問;八仙慘案,朱市府難辭其咎,也可以視若未見,只因為他們全是「自己人」,而高民調的台南市長賴清德,拒絕進入賄選議長主持的議會,並非全然無理,但碰到「馬友友」包宗和、仉桂美,自然就順理成章的遭受彈劾,只因他不是「自己人」。

惡質的監委不僅選擇性辦案,還插手干預司法,甚至假職務之便,公報私仇,前者如葉耀鵬質疑叛逃軍官林毅夫被通緝的適法性,後者如周陽山等誣指李登輝是日本人的私生子,其不務正業,不守正道,簡直不是一句「䙝凟職務,胡作非為」可以形容。

依《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做為中央機關的監察院固得聲請釋憲,但其前提須是行使職權,適用《憲法》發生疑義。監察院的法定職權是彈劾、糾舉及審計,《黨產條例》是立法院制定,授權行政院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清理不當黨產,根本非屬監察院的法定職權,當然也不㑹發生行使職權,適用《憲法》的問題。

這一次提案釋憲的又是極具爭議的仉桂美,她對立法權指三道四,一起開會的16位監委中,不乏法律專業,竟無一人出面反對,可見這些人的道德良知,已被政黨利益所蒙蔽,他們毫無節制的的在體制中反體制,卻没人可以加以制裁。

監察院已不只是「盲腸」,現在更証實是個「禍害」,早該呼應王建煊卸任前的肺腑之言,把它廢掉,免得丢人現眼,阻礙進步。

< 資料來源:《蘋果日報》〈論壇〉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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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凌博志

凌博志
律師,曾任高雄地檢署檢察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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