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一或投降?

 

圖/CC0 Public Domain
圖/CC0 Public Domain

台灣和中國是不是兩國?兩者間亂七八糟的關係,算不算外交關係?

台灣國會為了制定所謂《兩岸協議監督條例》,碰到本法法律上的抬頭就鬧僵了,長期以來,中國式的「岸來岸去」,再度讓朝野黨派炒翻天,有識之士終於知道,台灣現行這一部惡憲法,自己裝瞎,把頭藏入沙堆,眼裡看到的兩個實際存在的國家,搞成不是個國,中華民國自以為聰明,文字上吃中國豆腐,不承認中國,其實等於不承認自己,以為可以一手遮天,方便日後,兩國變成一國,卻正中老共下懷,成了阻礙台灣進步的惡憲法,所有改革只要碰上核心問題,動不動就是違憲,可見沒有先毀憲,再制新憲,已經不足以使台灣在火焚中重獲新生。

馬英九到美國,選擇在親中的智庫布魯金斯研究所大談統一,唱衰台灣法理台獨,布魯金斯是美國民主黨智庫大本營,對中國一向姑息,許多美國建置派的外交官出身此地,卜睿哲就是其中之一,繼馬的統一論後,洪秀柱也隔海唱和,大言不慚「中華民國憲法規定未來是要統一的」!全世界,國家的憲法,被視為根本大法,但是,也只有這一部惡質憲法,是不經由民意,自己規定要把自己非法佔領的土地送給別國,如果國民黨堅持;依照憲法,中華民國最終必定被中華人民共和國統一,那麼,這一部憲法,根本就不必修了,直接丟到垃圾桶即可,就如同毛澤東在1949年,先把中華民國憲法丟到垃圾桶,自己搞一個臨時憲法,1954年再度制憲,從1954年開始,中國憲法又制定了三次,稱為七五憲法,七八憲法,八二憲法,現行的八二憲法也歷經四次修憲,但是,憲法翻來覆去,總歸一句話,黨法高於一切,中國憲法不管哪一年,哪一部,基本上都是假的,能看不能用,中台兩地,兩部憲法,都是強加於人民身上的衣服,中國必須統一台灣的規定,只是合理化中國對台灣侵略行為,中國憲法自己制來改去,卻以武力恫嚇台灣不可制憲,擔心台灣脫離惡憲法,重獲新生,其心可誅,一部惡憲法主宰台灣人,如同封建時代的指腹聯婚一樣,管制著台灣人的自由選擇,真的何其荒繆。

國民黨若堅持依憲法統一,那麼國民黨應該先向國際法庭提出;確定中華民國擁有台灣主權,就像菲律賓針對中國目前企圖侵入的班哈姆高地,提出主權確定一般,擁有領土主權後,才能產生贈送行為,否則只是空談,目前所謂中華民國憲法規定的領土是1949年前的歷史領土,以國際法論,目前中華民國尚稱合法的領土,只剩金馬周邊島嶼,如果要更認真討論;國際法規定,金馬周邊島嶼,也應屬於大陸棚國家,中華民國也是非法佔領,中國政府其實以一紙文件,就可以隨時向中華民國和平聲討,根本無需動武,但是,老共為何不想要,原因要追溯1950年。

1950年,韓戰爆發,老毛決定暫時從福建撤軍,軍隊北返加入抗美援朝,林彪問老毛說;[我們可以先拿下金馬等島嶼],老毛說:「拿兩個島有甚麼用,要拿就連台灣一起拿,那兩個島是台灣連接中國臍帶,你把它拿下了,蔣先生就和中國一刀兩斷了。」

老毛只說對了一半,金馬列島說穿了,就是維繫中華民國躺在加護病房的呼吸器而已,呼吸器一但拔除,中華民國就煙飛塵滅了。

洪馬兩人妄議統一,其實是衊於歷史和世界潮流,台灣法理獨立,成為正常國家,能否成功?應該在人民的選擇下進行,才知成敗,中國若有膽識和信心,就應該向國際宣布;移走飛彈,放棄武力犯台,讓台灣人在自由情境下,做一個選擇,如同蘇格蘭人民的公投一般,因為,英國脫歐在即,比較傾向加人歐盟的蘇格蘭,也正準備進行再一次獨立公投,這就是文明國家的本色,中國只會在嘴上叼唸「台灣屬於中國」,中國人民不會覺得自己離開文明,還很遙遠嗎?

二戰前後,國家和領土的分合,人民無法作主,就以捷克斯洛伐克而言,分分合合好幾次,但是也只有1993年,斯洛伐克從捷克脫離獨立,來自人民本意,公投後,反對獨立的人,和平搬家,回到捷克懷抱,因為出自人民自由意志,所以也最和平。

1918年,奧匈帝國解體,原屬奧匈帝國的捷克和斯洛伐克,獨立出來成為國家,這國家早期稱為波希米亞人地區,但是,靠近德境的蘇台德地區成為麻煩,一戰中的德國是戰敗國,儘管蘇台德地區說德語者超過三百萬人,對於這一地區,戰敗的德國卻無法置喙,此區人民主張公投決定歸處的聲浪,始終被壓制,1918年11月,斯洛伐克逕行以武力併吞該區,結果卻埋下二戰原因。

蘇台德宿命和二戰後台灣很類似,夾在解體的舊奧匈祖國和捷克斯洛伐克新國家之間,說德語的波希米亞人,語言和族群比較傾向普魯士,但是卻兩邊難討好,甚至發生種族歧視,捷克人罵蘇台德人叛國者,1919年2月,不堪被捷克斯洛伐克欺負的蘇台德區說德語者,終於走上街頭,要求民族自決,以公投決定未來,捷克出動軍警鎮壓,造成數百人死傷,被稱為蘇台德地區的228事件。

蘇台德地區的德語住民,在歧視下隱忍近二十年,1933年,納粹崛起,準備為一戰失敗雪恥,1938年,德國以武力壓迫捷克讓出蘇台德地區,以避免戰爭爆發,在國際姑息主義之下,簽訂慕尼黑協議,蘇台德地區回歸德國,1939年,捷克斯洛伐克鬧分裂,對抗納粹武力侵略的心被瓦解,最後終於被德國佔領,捷克斯洛伐克第二次分裂成兩國,一直到二戰結束,捷克斯洛伐克又合併一國,成為實施一黨專政的社會主義國家,納入華沙集團國一員,1968年發生布拉格之春民主運動,一直到柏林圍牆倒塌,東歐民主浪潮下,捷克才成為民主國家,1993年,斯洛伐克才以民主公投,脫離捷克而獨立。

蘇台德地區和捷克斯洛伐克的分分合合,見證了舊時代強權主導,領土和族群分合的歷史,如同捷克的國歌所吟唱著「何處是兒家?」,自己的家,自己掌握,自己選擇,也只有出於人民意志主導的領土分合,才不會再一次留下遺憾,台灣人民所堅持的權利,也不過是最卑微的公投權利而已,就像當年,蘇台德地區,說德語的波希米亞人的吶喊一樣,歷經強權的作弄,捷克做到了,而台灣呢?

台灣從來沒有被中國統治,所以根本上不具備統一的問題,但是,中華民國政權應死卻未死,這一口氣是當年老毛留下來的,中國政府和台灣藍色人,以統一包裝的大中國思維,說穿了,就是逼迫台灣投降而已,但是老共和藍色人卻忽略了;現在的台灣並不是抗拒統一,而是不能投降,理由很簡單;一但中國奪取台灣,老共就可以進一步擴張領土,台灣海峽和南海全部被納入中國內海,日本生命線一但被掌握,絕對不甘受制於中國,又擔心中國報復日本侵華之仇,亞洲最終還是會陷入戰爭狀態,可見,台灣保持獨立,是避免區域戰爭的唯一條件。

如今,套在台灣人頭上的中國制惡憲法,不只為台灣設定投降死路,而且也為一群反年金改革的考試委員,提供保護傘,並鼓動反對陪審制的司法官員找到著力點,口口聲聲陪審制違憲,或台灣人法律水準不夠,以此抵抗人民取得審判權,讓恐龍法官把持的暗黑司法界,持續黑暗下去,看起來,用中國惡憲法包裝的國民黨黨國體制,是台灣最大的反改革碉堡,如果不能馬上廢除舊憲法,至少應該由國會通過先於凍結,否則,台灣不只改革受挫,恐怕很難獲得新生。

< 資料來源:民報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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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洪博學

洪博學
曾任報社總編輯、國際公關公司主管,著作有「蔣介石支持台獨」、「籠蛇爭霸中國」等書,現為自由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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