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不是綁匪,什麼才是綁匪?

有一位台灣公民李明哲,在3月19日入境中國,隨即被失蹤,迄今已經將近一個月。中國對於李明哲的「被失蹤」,僅僅以「涉嫌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活動」,正在接受調查為由,輕輕帶過。至於李明哲究竟涉嫌何種罪名、有無證據、是否依法定程序逮捕與羈押等,全無交代,家屬要寄送藥品、聘請律師等,毫無任何管道可以進行。因此,李明哲的配偶李淨瑜,在尋求官方管道救濟無效後,決定到中國北京,想辦法拯救李明哲。

不過,李淨瑜的行為,在某些台灣人看來,似乎無法忍受。聯合報主筆用「李淨瑜的作法,其實已經是人渣等級了」的用語,來形容這個勇敢面對中國的女子,就讓我瞠目結舌。因為他認為,在蔡正元前特助李俊敏,承諾要協助救人以後,李淨瑜不應該自毀長城,還宣稱中國是「綁匪集團」,高調毀掉李明哲被釋放的機會。

就綁票的營救模式來看,其實有些道理我不是不明白,刺激綁匪是不智的,可能會讓人質遇害。但是當警方已經束手無策,只能依靠跟綁匪接近的「友人」協助,還要低聲下氣的拜託綁匪把人放回來,不然就是人渣等級的行為,這種嗜好我還是第一次見到。

不喜歡聽道理?我來講個故事。西安事變聽過吧?

1936年,國民黨政府積極剿滅中國共產黨,而共產黨則是要求成立停止內戰,成立抗日聯合陣線。蔣介石認為,共產黨應該全面投降,才能集中全力抗日,而某些國民黨人,則是對於「先剿共後抗日」的順序感到不滿,其中以西北剿匪副總司令張學良及西北軍楊虎城最為積極。12月初,應張學良邀請,蔣介石決定到西安,親自對東北軍與西北軍精神喊話,本來在12日要離開西安,但東北軍就在這時候,進攻華清池。蔣介石的衛士當然抵擋不住有備而來的軍隊,倉皇逃亡時,蔣介石就被士兵逮捕。他被逮捕時,只告訴追兵:「我是委員長,殺了我,別污辱我。」面對張學良,他則是一臉鐵青,要求張學良立刻槍斃他。

西安事變發生後,南京政府大受震動。軍政部長何應欽在當天下午就召開談話會,包括戴季陶、居正等人,都主張積極進攻西安,然而一旦進攻西安,蔣介石的生死大概就在一線間。另一派包括孫科、馮玉祥等人,則是主和,希望可以透過談判等等方式,讓蔣介石可以平安返回南京。一時之間,以何應欽為首的主戰派佔上風,要求立刻剿滅張學良等犯上作亂的反賊。蔣宋美齡身為蔣介石的妻子,擔心調派軍隊平亂太過挑釁,但是又無力阻止主戰派,因此決定自己找出「迅速、平靜、不流血」的解決辦法。當時南京方面已經決定要轟炸西安,但是蔣宋美齡勸說何應欽,延後三天進行,自己趕到西安與張學良、楊虎城談判。

據說,蔣介石看到夫人的時候,眼眶泛紅,因為妻子深入險境拯救丈夫,實在太令他感動,並且引用聖經中的一段話,「耶和華今要做一件新事,即以女子護衛男子」。情況也已經有所變化,蘇聯、中國共產黨,都向張學良表示,不能傷害蔣介石,以免親日的汪精衛回國掌權,此時張學良的態度軟化,蔣宋美齡再三向張學良保證,委員長如果平安回到南京,絕對不會懲罰張學良。張學良在諸多考量後,決定陪同蔣介石與夫人返回南京,結束這場兵變。

面對自己先生受到不明的拘禁,已經消失將近一個月。李淨瑜選擇要把所有真相公諸於世,或許不合綁匪的意思,畢竟交付贖金、低調處理肉票釋放,是解決綁票問題的一種常見方式。然而妻子願意為了自己的配偶,隻身進入北京,希望自己微薄的力量,可以對北京政府施加些許壓力,竟然被某些台灣人認為是「人渣」,蔣宋美齡地下有知,對於這些人的評價,不知道會是什麼?

喔?李明哲是違反中國法律,不能稱政府是綁匪?那麼請問違法的證據、違反哪一條法律、合法的羈押程序,事發已經將近一個月了,到底在哪裡?沒有證據、欠缺法定程序,卻限制人身自由,這不是綁匪,什麼才是綁匪?那麼,她為何想救人還要高調?因為不是蔣宋美齡,沒有飛機大砲。

你,如果不抗議,真的以為下一個不可能是你嗎?

< 資料來源:呂秋遠facebook引用網址 >
分享文章:

作者 呂秋遠

呂秋遠
律師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