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老人政策」的效應

 

立法院最近三讀通過了兩個關鍵的法律修正案,分別是四月二十日的「菸酒稅法」修正,以及本週二(四月二十五日)的「遺產及贈與稅法」修正;這兩次的修法步驟,目的一致,都是為了籌措長照的財源。執政黨花了這麼大的力氣推動,相信可以讓六十歲以上的若干選民有感,但是如果要從國家發展的優先順位而論,這是「老人政策」,其急迫性恐怕瞠乎「青年政策」之後。

這兩項修法,源於立法院在上個會期通過了「長照服務法」的立法,確立長照財源將來自菸捐、菸稅,以及遺產稅、贈與稅使然。「菸酒稅法」修正後,每包菸的菸稅將調漲二十元,成為三十一.八元,政府估計每年可挹注長照二三三.四六億元。至於「遺產及贈與稅法」的修訂,則是遺產稅及贈與稅由原來的單一稅率十%,調高為十%、十五%及二十%三階段累進稅率,政府認為每年將可挹注長照六十三億元。

新政府上任,歷經頭兩個立法院會期,均在專注以上的法律進度,可見這是其主要的政策脈絡。菸捐、菸稅的提高,涉及菸害防制等國民健康問題,外界意見不多;遺產及贈與稅的調整,事實上早從去年政策風向出現後,就已經提前引發了國民的新一波「節稅」行動,並遍及現金、股票、不動產、保險等的調整,甚至由於新加坡、香港、中國沒有遺贈稅,不乏有錢人開始「用腳」保產之例。而證諸過往的實證經驗,亦是如此,二○○九年下修遺贈稅到十%時,政府在這個項目的稅收,與修法前五十%時的稽徵水準是差不多的。換句話說,這些稅收不僅均屬不穩定財源,財政部的估算能否兌現,是個問題;其所帶動的資金效應,更須關注。

這些現象,是政府的課題,但不是本文的重點。我們更為在意的是,以台灣當前的困難,青年政策應該優於老人政策,或最起碼應該同步,如果老人政策先行,很可能會排擠青年政策的空間,此一猜測一旦成為事實,將是施政戰略上很大的錯誤。

大家都知道「少子化」、「老人化」,是台灣國力存亡的要害。如果暫且不談移民政策,純粹就這兩個問題而言,要改變結構,無法讓人不老,或老人減少,只有一個方法,就是鼓勵生育。要提高台灣女性願婚、願生的誘因,新政府從準備執政時期一直到現在,都建立在一個假設上,就是長照政策可以使女性無後顧之憂,有助女性就業,並生養子女。

此一思考的盲點是,女性在二十至四十歲的生育年齡階段,父母與公婆的年齡要面對到需要政府長照支撐的,應該非常有限,低薪、托育,甚至職場的性別歧視,絕對都遠比前者巨大的多。主計處二○一三年的調查即指出,提高未婚女性(二十五至四十九歲)願意結婚的因素,第一位是有穩定的工作與收入(三十九.九七%),與性別工作平權(十三.七三%),合計就超過半數以上,可以為證。

那麼,執政團隊何以未見集中力量著手直接的迫切問題,卻先處理間接的次要問題,除了爭取老人選票考慮,很大的可能是這些決策參與者,多是五、六十歲以上世代者,長照問題,不管是父母的(已超過七、八十歲),或自己未來的,才是他們生活經驗中最感同身受的;是否這樣的個人意識,流竄到政策制定上,以致發生了偏差?「老人政策」因此壓倒「青年政策」,被排上了優先議程。

「老人政策」如火如荼上場,使「老有所終」沒有不對,(別忘了台灣還有可以用到斷氣的健保制度),但這是夕陽志業,不是日出事業。大家不願意見到,長照政策如果沒有做好配套,一方面降低「養兒防老」的意願,生兒育女的動力又少了一項,一方面是否會形成一種待父母年邁,即送往安養機構的理所當然,改變了既有的孝親倫常;更擔心「幼有所養」的政策引導,受到排擠、退位,使台灣「少子化」的斷崖式趨勢,益加惡化,雪上加霜。

新政府的政策平衡性,還需要更多的理由與作為。

<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引用網址 >
分享文章: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