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眼集》軌道應收歸中央辦理

記者鄒景雯/特稿

前瞻基礎建設方案週三將在立法院重審,該方案中的軌道計畫,特別是十五項捷運與輕軌計畫,既為各縣市所力爭,未來在程序上,也是由各地方政府提報可行性研究與成本效益分析,上陳交通部審核的方式為之,這種做法,萬一流於各自為政,外界所擔心的若干疑慮,就很容易在垂直與橫向的聯繫縫隙中竄出,恐怕應該全數收歸中央統籌辦理才宜。

  • 前瞻基礎建設方案週三將在立法院重審,相關捷運與輕軌計畫,應該全數收歸中央統籌辦理才宜。圖為施工中的淡海輕軌。(資料照)

    前瞻基礎建設方案週三將在立法院重審,相關捷運與輕軌計畫,應該全數收歸中央統籌辦理才宜。圖為施工中的淡海輕軌。(資料照)

十五項已核定或新興的捷運、輕軌計畫中,除基隆、淡海、安坑、新竹等為輕軌計畫,其他皆為捷運計畫。各線市廣開輕軌、捷運,就算從中央到地方政府一致認為是非建不可,否則明天會後悔,那麼試想:一旦由地方各自招標施工,多半應該都是由國際廠商拿走,同時各地的興建規格也必然不同,幅員不大的台灣,出現這種景況,不會感覺怪怪的嗎?

何況,這十五項捷運、輕軌計畫,許多想像一看即知,顯然是出於地方諸侯的堅持;主導軌道計畫的交通部,在賀陳旦領軍下,整體理想與地方現實的銜接,是彌合、還是脫節?恐怕還需要更多的細部數據為基礎,才能構成有效的說服。

尤其,各項輕軌建設計畫的啟動時程,各地方政府的進度並不相同,有些已經完成綜合規劃,有些還在可行性研究,如此分散錯落,若再加上各縣市自行開標,在在都會造成其區域性,大於跨域性,那麼未來各自的營運損益,挑戰必然相對較大,在地方自償能力有限的情況下,可以想見,當然多數通通走向中央挹注一途。

與其如此,不如慎重思考把軌道計畫均收歸中央辦理,這樣可以提高規劃的合理性與效率,同時可以與軌道工業的發展相結合。交通部所謂:「建構高效全國軌道網路,再整合各地捷運和觀光發展」的藍圖,才比較靠得上譜。

<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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