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國號的選項

 

巴拿馬與台灣的「中華民國」政府斷交後,許多人想,既然「中華民國」已山窮水盡,何不以「台灣」之名制憲建國重新出發?這當然是典型的台獨主張。民進黨原有「台獨黨綱」,後來演變論述成「台灣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她的國號叫『中華民國』」。這種論述,近年來被稱為「華獨」。

「華獨」與「台獨」同樣都不為中國接受,自不待言。然而,「華獨」與「台獨」勢必敵對嗎?「華獨」與「台獨」之間沒有兩全其美、兼容並蓄的途徑嗎?

據悉早在一九六一年,駐美大使葉公超就曾向美國駐台大使馬康衛表示「中華民國政府應發表聲明,主張它有權繼續存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管轄權之外」(詳見姚嘉文《十句話影響台灣》頁一五六)。研究台灣政治史的日本學者若林正丈也看出「中華民國」的「台灣化」(詳見氏著《台灣の政治—中華民國台灣化の戰後史》)。

既然中華民國已有某程度「台灣化」,但「中華民國」名號卻又已山窮水盡,則公投制憲以期柳暗花明的同時,國號該如何才能讓各族群接受,以減少內部阻力,值得共商溝通。

「台灣」、「台灣共和國」當然是最名副其實的第一志願國號,但是我極擔心「我那眷村的弟兄們」一旦沒了「中華」,有人會做出不堪設想的反彈。

於是我想起一九七一年蔣政權被逐出聯合國時,外交部次長楊西崑私下向馬康衛表示,台灣政府退出聯合國後應成立「中華台灣共和國」(The Chinese Republic of Taiwan),並透過公投和普選決定台灣前途(見王景弘《慣看秋月春風》頁一八八)。

無獨有偶,大約此時,被蔣介石下獄十年甫出獄的雷震,也上書〈救亡圖存獻議〉給蔣,開頭就建議「從速宣布成立『中華台灣民主國』,以求自保自全」。雷震認為,保留「中華」,「仍可以對得住創造中華的祖先」;但是將「台灣」加入國號則是務實,雷震說:「我們今天統治的土地,本來叫做『台灣』,今將『台灣』二字放在國號裡面,那就不是神話了。我們今天有一千四百萬人民(當時人口),我們以台灣地區成立一個國家,乃是天經地義、正大光明之事…。」雷震將此國名英譯為The Democratic State of China-Taiwan,彭明敏教授則另外試譯為Sino-Democratic Republic of Taiwan或Democratic Republic of Sino-Taiwan。

請問,「中華台灣共和國」和「中華台灣民主國」到底是「華獨」還是「台獨」?如果獨派能夠接納保留「中華」的話,「我那眷村的弟兄們」不該再有理由反對「台灣」之名。

至於保留「中華」,也不致影響台灣獨立自主。像阿拉伯世界的國家多冠有「阿拉伯」之名:沙烏地阿拉伯(Kingdom of Saudi Arabia)、阿拉伯聯合大公國(United Arab Emirates)、埃及全名「埃及阿拉伯共和國」(Arab R.O.Egypt)等,他們都是獨立國家。

「華獨」與「台獨」,勿執己見,各讓一步,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如何?

(作者為國立台北教育大學台灣文化研究所教授,http://www.jimlee.org.tw)

< 資料來源:《自由廣場》〈李筱峰專欄〉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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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筱峰

李筱峰
國立台北教育大學台灣文化研究所名譽教授、吳三連台灣史料基金會董事。曾任《八十年代》雜誌執行主編,報社記者、編輯、主筆;世新大學通識教育中心專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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