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一效忠於這塊土地與人民

 

為加強管理退離職公務員及軍職人員赴中,行政院院會昨日通過兩岸關係條例修正草案,將函請立法院審議。草案規定:曾任國防、外交、大陸事務或與國家安全相關機關之政務副首長以上、中將以上,及情報機關首長,退離職十五年以內,不得赴中參與由中國領導人主持的政治性活動,也不能有向象徵中國政權之旗、徽、歌為行禮、唱頌或其他類似妨礙國家尊嚴之行為;經審查會認定違反情節重大者,得自其行為時起剝奪其支領月退休(職、伍)給與之權利,同時追繳勳獎章。

此一修正,源自退將吳斯懷等人去年底出席中國紀念孫中山誕辰一五○周年大會,肅立恭聽中國國歌與習近平演講。此事遭媒體踢爆後,輿論譁然因而開啟修法討論。但當時吳斯懷竟稱,政府為了特定族群制定法律,格局太低、層次不夠。國民黨方面則表示,吳斯懷等有報備,紀念活動兩岸共襄盛舉,反對鎖定特定目標、無限上綱。諷刺的是,該項活動中習近平公開強調,中國共產黨人是孫中山革命事業最忠實的繼承者。如此搶奪歷史話語權,吳斯懷等人,國民黨人,不知做何感想?這是對「黃埔精神」最無情的打臉吧!

文武官員,受雇於國家,對於國家的忠誠義務,理應比平民百姓清楚。遺憾的是,從李登輝時期的主流非主流之爭,到扁馬時期的藍綠之爭,不乏文武官員的忠誠出了問題,因為對國內政局心生不滿而逐漸傾向中國。甚至,有些退離職文武官員,由於法律規範不夠嚴謹,經常穿梭兩岸被統戰、被吸收,回過頭來為敵所用傷害台灣。其中,有些退將的作為尤其可議,在職期間高喊捍衛中華民國,離職卻附和志在消滅中華民國者;與此同時,又要緊抓優渥的退休福利,發動所謂的八百壯士反對年金改革。說句難聽的話,軍魂武德何在?

這次的兩岸關係條例修正規範,即使加嚴能否以儆效尤仍有待觀察,因為中國已能提供更高的獎賞作為誘餌。再加上,現行法制對被吸收者罰則過輕,犯罪風險太低,簡直是變相鼓勵背叛國家。例如,前海軍中將柯政盛被吸收後,替中國在我國海軍發展組織,只遭判刑一年兩個月;而他是以違反國安法起訴判刑,並不是以犯內亂、外患罪或因現役期間貪污行為判刑,因此仍可領取終身俸。反觀美國的案例,遭指控擔任間諜的台裔海軍軍官林介良,與美國政府達成認罪協議後,美國法院宣判刑期減至六年,工資、津貼等一併取消。相形之下,我國的輕罰,誰怕?

除了文武官員的忠誠意識,法制上對背叛國家者嚴刑峻罰,更不可或缺的是國家意識與敵我意識的明辨。首先,我國雖然終止動員戡亂,但中國絕不放棄武力犯台、消滅我國,於是敵我關係本質不變,不可因交流表象而誤以為和平已經降臨。其次,台灣與中國一邊一國,絕非一個國家之內的聯誼,文武官員必須了然於胸,才能遠離兩岸同屬一中、國軍共軍都是中國軍的思想誤區。目前,從總統府到陸委會、外交部、國防部,主事者「中國大陸」、「陸方」琅琅上口,如此這般將給予文武官員何種國家認同的示範作用?如果上位者以「中國大陸」、「陸方」為「善意」,又何能杜絕某些文武官員將此「善意」予以落實?

近年來,穿梭兩岸的文武要人,甚至被吸收的共諜,往往誇口捍衛國家、振興民族、追求和平,假使按照一中原則,其所作所為似乎順理成章。癥結在於,台灣已經民主演化,成為二三五○萬人組成的共同體,台灣人民自我統治,不分族群愈年輕愈天然獨。而不論和統、武統,中國必欲併吞而後快。今天,「台灣與中國」的關係定位,已非「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中內戰結構」。台灣民主產生的主政者,必須篤定國家總目標,實踐主流民意所欲的願景,領導文武官員唯一效忠於這塊土地與人民,總體改革建設也才會歸納於一個正常國家的終點。

<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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