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減香」還是反「宗教團體法」

 

宮廟為反對減香政策,不惜號召上凱道,喊出「捍衛香火,守護信仰」的口號。圖/民報資料照片
宮廟為反對減香政策,不惜號召上凱道,喊出「捍衛香火,守護信仰」的口號。圖/民報資料照片

 

政府推動環保「減香」、減少燃燒金紙的政策行之多年,並非蔡英文就任才展開。許多大型寺廟早已厲行環保政策,採取集中燃燒或減量金紙。比較著名的案例就是台北行天宮與龍山寺。行天宮在2014年就撤除香爐以「心香」代替「線香」;龍山寺也早在2000年就停燒金紙,並在2015年擲筊取得神明同意,創寺275年首次減少香爐,香爐由7座改為3座。

如今,蔡英文政府也只是持續推動同樣的政策,兼顧環保與傳統文化,鼓勵寺廟減少焚燒金紙、「減香」,改善金紙線香品質、品管進口金紙與線香。不過,這些政策卻被抨擊為「滅香」行動。由中華統一促進黨黨員、國民黨學甲黨部主委王文宗擔任董事長的台南學甲慈濟宮,更是公布7月14日的台南市政府公文,指控蔡英文政府對廟宇採取「滅香」行動。只是,該公文是持續推動2014年啟動的「亮麗晴空計畫」,內容針對公私立納骨塔(堂),鼓勵達到零燃燒的願景,並非針對廟宇。

早已推動已久的「減香」政策,為何突然變成宮廟的關注焦點?有不少評論指出將「減香」誣指為「滅香」,只是假議題,借題發揮者實際上是反對《宗教團體法》。立委段宜康在臉書抨擊,這些人其實反對的是「宗教團體法」、反對寺廟成立財團法人、反對寺廟公共化、反對財務透明化。

早在「減香」被轉化為「滅香」議題前,網路就已經謠傳《宗教團體法》的「惡劣」,謠言說:「《宗教團體法》已經二讀,《宗教團體法》通過後,信徒捐款要申報所得稅,宗教活動誦經、法會、進香、替死人誦經都要經過宗教司批准才能活動,否則移送法辦。」、「寺廟主持以後難當了。隨時被檢舉,抓去關。住外面的法師也不能弘法了。不能募款了。是違法的。座談會完進入立法院,三讀通過后,出家人禁止托鉢化緣,抓到開罰6萬元。真是暈了。這下子。真的嚴重了。」

不少人轉傳這則謠言抨擊政府,只是相信這則謠言內容的人,絕對沒看過《宗教團體法》草案。更何況,《宗教團體法》草案仍在內政部,並未送入立法院,政府仍就草案與各界溝通討論。

《宗教團體法》共有9章60條,這些法條根本就沒有謠言所講的內容。立委段宜康提到的法人化、公共化、財務透明化等等,都可以在這些條文中找到。以法人化、公共化為例,第2條至19條就是將寺廟法人化、公共化,防止私人化。以財務透明化為例,第20條至第26條詳細規範財務、捐款申報、會計制度與土地使用等等。

《宗教團體法》其他的法條也可能更影響了目前掌握大型廟宇的主委、董事長與董事成員。以第15條為例,規定觸犯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妨害性自主、妨害風化經有罪判決確定罪,票據拒絕往來者、破產宣告或債務未清理者等等,皆不得出任宗教法人負責人(即寺廟負責人)。這條規定,就等於將黑道或組織犯罪成員排除在外,一旦法案通過,勢必引起大地震。

第18條則是利益迴避條款,防止宗教法人負責人、管理或監察組織成員利用職權關係圖利。第21條禁止宗教法人對其登記的財產、孳息與各項所得等等分配盈餘。第23條至第25條具體規範財務透明,賦稅與土地規範問題也都在相關法條中詳細規範。

詳細閱讀60則條文後,大家會發現,根本就沒有網路謠言所講的內容,可是,卻有不少人深信不疑。至於網路謠言攻擊是否兩岸聯手?上述的謠言內容出現幾個有趣的用詞,例如,「三讀通過『后』」、「真是『暈』了」,這兩個字詞根本就是中國的用語。

從「減香」變成「滅香」,加上新黨王炳忠、中華統一促進黨、親中媒體紛紛跳出來攻擊民進黨政府「滅香」是在去中國化,想當然耳就是政治操作。這些捍衛中國立場者,以「滅香」指控政府去中國化;試想,以這些統派的邏輯,孫文因基督教信仰在故鄉翠亨村破壞北帝廟神像,蔣介石也改信基督教等等,何嘗不是去中國化。顯然,「減香」變「滅香」純粹就是政治操作,至於終極目的為何,統派、宮廟團體其實各有所圖。

參考資料:內政部《宗教團體法》草案

< 資料來源:《民報》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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