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安問題不是這樣問的

食安事件基本上是政策、管理出了問題,眾人皆知,在台灣從政府整個體制到企業體管理作業,全都可能牽涉其中,不論是進口食材流向、夜市廢油回收、企業內部供應鏈、企業原料採購成本導向、政府缺乏稽核食安人力及效率或是嚴格執法的決心。食安口號喊得再響亮,食安問題仍是一顆不定時炸彈,要能不出問題也很難。

立委質問食藥署:「蓋食安大樓要解決甚麼食安問題?」然而不是更應該問:「蓋食安大樓是不是可以幫人民解決上述所列的食安關鍵問題?」或明確說出:「到底該注意哪些有毒危害物?該解決甚麼問題?」卻說︰「應該去做數據關鍵性判讀及風險評估。」令人疑惑,為何不能直指食安關鍵性問題何在?卻針對性地要求或建議沒有前瞻性的作為。

任何風險評估是科學,也是藝術,因牽涉有效的風險溝通。民意代表是不是也該問:「政府單位需要進用甚麼專業人才?」「剛剛急促設立的六所國立大學食安研究所,又能擔綱甚麼人才養成?協助解決什麼問題?」還是等食安事故發生後,再由食安專家做健康風險評估?基本上,人民希望的是如何有前瞻性的作為,預防食安問題的發生,而不是等問題發生後,再來進行學界委託研究,然後民眾才被告知是否產生健康危害。

由如何看待前瞻計畫食安經費,可以理解各方都有盤算,我們的政府官員很怕民意代表,擔心不服從民意代表建議,經費就被刁難、刪減。因此,政府官員不敢作為,決策只會跟著民意代表的旨意,一步錯就全盤皆輸了。政府單位需要有很強的領導力,以專業去除不必要的民粹干擾,讓官員能不致茫然無方才能放手施為。換言之,官員們終究不要淪落新亭對泣的困難處境及含悲忍辱,否則食安也就束手無策了!

(作者為成功大學醫學院環境醫學研究所特聘教授、教授)

<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自由廣場〉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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