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應充 馮滬祥

味全公司前董事長魏應充,因味全混油案被判刑兩年定讞,二十八日發監執行。

味全公司前董事長魏應充,因味全混油案被判刑兩年定讞,二十八日發監執行。(記者劉信德攝)

魏應充的坐牢並未讓國人稍感安慰,因為一來罪證確鑿的味全混油案,魏應充與其律師在鏡頭前仍大喊冤枉;二來導致食安危機加劇,引起國人恐慌,展開「滅頂行動」,引發二○一五年十二月十二日反頂新「捍衛食安」萬人大遊行的頂新飼料油案,一審判魏應充無罪,雖上訴二審,但要定罪魏應充似乎不樂觀!

所謂判刑兩年,就是魏應充只要坐牢滿一年,即可假釋出獄了;但魏應充不會老實坐滿一年,他或許會申請保外就醫。

前新黨立委馮滬祥,二○○四年被其聘用的菲律賓籍看護蘿絲(Rose)指控性侵,馮的精液檢體被驗出,馮被依「強制性交罪」判三年四個月有期徒刑;最高法院於二○一六年十月認定被害人陰道深處驗出馮滬祥精液,且馮妻急著將被害人送出國,有違常情,維持高院判決,判刑定讞。

前新黨立委馮滬祥,二○○四年被其聘用的菲律賓籍看護蘿絲(Rose)指控性侵,馮的精液檢體被驗出,馮被依「強制性交罪」判三年四個月有期徒刑。(本報資料照)

 

馮滬祥聲稱此判決結果為民進黨政府之政治迫害,將為了「統一中國」大任而犧牲入獄,雖於原定入監日前突然以身罹重病為由企圖拖延,仍於兩週後的十月二十六日,被士林地檢署發監執行;但二○一七年一月十八日,獲得法務部矯正署同意保外就醫,僅服刑八十三日而已!

或許,魏應充坐牢的天數,會少於馮滬祥!

(作者為台灣教授協會會員)

<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自由廣場〉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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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欣芬

李欣芬
台灣教授協會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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