邁向複數的國家語言

「國家語言發展法草案」賦予台灣族群語言國家語言地位,引起單語同化論者的反彈,批評複數國家語言不可行,將造成族群不和、社會分歧及無法溝通等問題。事實上,國家語言並不等於官方語言。「國家語言發展法」雖賦予族群語言公共服務、教育、傳播媒體等多項促進國家語言發展的條文,但立法目的不在於推行全體適用的官方語言,而在提供國家資源,為弱勢族群語言的傳承、復振和發展,創造語言學習和使用的機會。這些提倡性的作為,並沒有強制性,卻能有效提升族群語言在公領域的能見度,促進母語認同和母語活力。客委會成立後,在都會區可聽到越來越多人說客家話,證明了官方的支持,能有效促進弱勢語言的使用。

「國家語言發展法草案」賦予台灣族群語言平等地位,並以促進本土語言復振為首要目標,將有助於提升弱勢族群的語言活力,促進語言保存。國家語言地位提供官方制度性的支持,能確保語言使用的權利,對於弱勢語言的保存極為重要。一個語言得到官方承認,不但得到溝通便利的好處,語言為認同的核心,公開承認語言,能提升族群的活力並鞏固認同。消滅「國語」和「去中國化」的指控,都是沒有根據的話,沒有認清,強調平等尊嚴、重視人權和追求族群語言復振,是當前台灣語言政策的要務。

百年來,台灣的兩次國語經驗(日語、華語),都採取獨尊國語、壓制本土語言的語言歧視政策,造成本土語言面臨絕種的危機。最近文化部提出的「國家語言發展法草案」,將獨尊華語的單語政策改為尊重各族群平等尊嚴的複數國家語言政策。其立法動機就是糾正單語同化造成的語言冤屈,賦予本土語言復振所需的官方支持。此舉除了承認本土語言為合法、有效的溝通工具,也將語言政策由「語言為問題」轉為「語言為權利與資源」的政策取向,同時承認保存和復振本土語言文化的必要性,標誌著台灣語言政策邁向多元開放的語言政策。

(作者為台東大學華語系教授、台灣語文學會理事長)

<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自由廣場〉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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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張學謙

張學謙
台東大學華語系教授、台灣語文學會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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