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來希們罪加一等

 

政府對反年改群眾在世大運的惡行,將予嚴辦,如有毀損,也必須負賠償責任。領導人之一的李來希對此公開表示不以為然,他說,太陽花學生闖進立法院破壞公物都沒有罪,也不須賠償,為什麼他們的行為就要被依法追究及賠償。

一位服公職到退休的公務員,竟會不知輕重,無視身分尊嚴講出這種話,會為社會所接受嗎?太陽花學運大都是在學生,涉世未深,他們的動機並不是為自己私利,而是對立院的黑箱作業將損及國家主權與利益,挺身而出且光明正大,抱著不惜接受國家法律制裁的決心。事後,他們也表示願負起賠償責任。

反觀這些反年改人士,個個都是經過國家考試,且飽經世故,熟稔法律,卻以幾近暴力的方式進行活動,跟太陽花的學生手無寸鐵、和平守秩序,如何相提並論。更無恥的在暗地投擲煙霧罐,還不敢承認,企圖嫁禍台獨人士。如果說這不是卑鄙,那什麼才算卑鄙。對於年少無知的青少年犯錯,大家會選擇原諒,而對知法犯法之徒,是不是應罪加一等。

 (作者為台北市民)

<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自由廣場〉引用網址 >
分享文章: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