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經濟轉型正義」看稅改

改革就是對不合理、不正義,尋求一個合理、正義的制度來取代。如:國民黨黨產取得不正義,政府有義務加以改正;過去的年金制度,所得替代率竟高達九十八%、甚至一○二%,年金瀕臨破產,所以必須縮減,這就是改革。

財政部日昨公布「所得稅制改革方案」,自稱是「全民稅政」,然若細嚼其方案,發現減稅之小確幸是做到了,但真正需要改革的「經濟轉型正義」卻一事無成。

說實話,此次稅改之必要性並不在於「減稅」,而是在追求公平、正義,即經濟的轉型正義。過去十餘年來,受跨海政商利益集團之影響,整體經濟結構及稅制逐步傾向有利於西進中國的台商,不利於國內經濟之貢獻者,即不利於國人在國內之投資及留在國內之企業之經營,急需補正。

經濟轉型正義的主要面向有二:

一、資本市場內外稅制的不公不義。

二、由產業西進引發的國內外經營環境之不公不義,申論之:

(一)資本市場長期以來,國內投資者之股利所得均併入總所得累進扣稅,而對外資(一大部分是假外資)即一律採分離扣稅稅率二十%,內外資稅負差距達十七.九%,長期下來,今天台灣的資本市場幾被外資操控,形成「股市萬點人民無感」之局。

(二)比資本市場更為嚴重的是「國內企業經營所遭受之不公不義」,即「根在台灣的本土型企業」之經營條件,遠遜於將生產遷移至中國的所謂「台商」。台商將生產線遷移到中國,享受到中國的各項優惠(包括免稅、割地、低工資、匯率紅利、專制紅利等),以遠低的成本搶奪國內廠商的國內外市場(註:台商尚享「鮭魚返鄉」之優惠),使扎根在台的廠商無法生存。這就是過去十餘年來國內投資一直不振,投資率逐年下降的主要因素。此種國內外台灣與中國間企業經營條件的嚴重落差,絕非企業的責任,而是政府必須出面解決的問題。換言之,台灣當今急需一個經濟的轉型正義,解決躲在「全球化」下的不公與不義,以挽救國內投資一直不振的沉痾。

此次財政部提出的稅改,對股利所得的不公不義提了甲案與乙案,但不管是哪一案,內外差距仍有五%至七%之多,至於國內企業與台商間的經營條件之不公不義如何匡正,則隻字未提(註:至少可在營所稅率或其他稅負上有所區隔,獎勵根在台灣的企業)。

若新內閣因循苟且,仍依財政部稅政方案推動,則「振興經濟」必將淪為「奢談」,台灣必持續深陷在「低成長」、「新平庸」的困境。

(作者為國策顧問,曾任第一銀行總經理、董事長)

<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自由廣場〉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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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黃天麟

黃天麟
1929年出生於澎湖。美國哥倫比亞大學研究、台灣大學經濟系畢業。 曾任第一銀行董事長、國家安全會議諮詢委員、國策顧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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