鴻海vs.台積電

「以市場為祖國」的企業,和「以台灣為祖國」的企業,對台經濟貢獻度差異很大。

日前美國威斯康辛州眾議會通過對鴻海的三十億美元獎勵案,即若鴻海對該州投資一百億美元,且為該州帶來一萬三千個就業機會,將在十五年內給予鴻海最高廿八.五億美元的現金補貼,另享一.五億美元的銷售及使用稅豁免。威州的決定證明了鴻海的投資帶給威州的利益起碼超越三十億美元甚或其倍數以上。

鴻海為甚麼不投資台灣?鴻海郭董事長的回答是,企業「以市場為祖國」。回顧鴻海之經營史,也是如此。公司還小時,鴻海以台灣為生產基地,長大後就大舉投資中國,鴻海在台僱傭之員工只約七千多人,但在中國即超過百萬,以僱傭人數言,約為鴻海威州廠的八十倍,依此推算鴻海過去十數年帶給中國之利益至少二千四百億美元(七兆二千億元)或其倍數。中國、美國都是人口多市場大的國土,在郭董眼光裡台灣太小,不值得再砸錢下去。

台積電張忠謀董事長完全不同。台積電過去的投資都在台灣(中國南京廠近期才進機),此次計畫中的三奈米製程之投資金額將高達五千億元,仍然以台灣為最優先考量。若依威州之計算法,它將起碼帶給台灣一四四○億利益,若再加計台積電的累計投資,台積電挹注給台灣經濟之數目將以兆計,台積電之經營是標準的T型企業(Taiwan is the motherland以台灣為祖國),有別於鴻海的M型企業(Market is the motherland以市場為祖國)。只不幸T型企業在台是少數,大部分上市公司因利之所在,都設廠中國,都屬於M型企業,成為一種台灣獨特的經濟病。

鴻海的總營收二○一六年為四兆三五六九億元,遠大於台積電的九四七九億元。但台積電營收對台灣而言是實料的,幾乎所有投資衍生的利益都落在台灣,而鴻海的營收是虛的,絕大部分投資所孳生的利益都落在中國,對台灣經濟貢獻極微,若加計因鴻海之西進而受害的T型企業損失,其對台灣之貢獻可能是負數,但鴻海所享受之投資獎勵及租稅卻與台積電並無二致,顯然不公。

M型企業(如鴻海)在中國享受減稅、割地、低工資、專制紅利、市場紅利,以廉價製品橫掃台灣T型企業的國內外市場,回台投資又可享受鮭魚返鄉的各種優惠,試問這對扎根台灣的企業是公平嗎?何不對T型企業的稅負予以優惠(例如營所稅十三%),而對M型企業即予以調高(調回至原來的廿五%),以補平T型企業在台的不利條件(handicap),促進國內投資。

「國內投資不振」是台灣十餘年來的沉痾,因投資台灣不如投資中國。若台灣與中國間存在之經濟的不公不義不除,除了幾家如台積電等優秀T型企業能留下為台灣經濟撐腰外,整體的國內投資是難以起色的。

(作者為國策顧問,曾任第一銀行總經理、董事長)

<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自由廣場〉引用網址 >
分享文章:

作者 黃天麟

黃天麟
1929年出生於澎湖。美國哥倫比亞大學研究、台灣大學經濟系畢業。 曾任第一銀行董事長、國家安全會議諮詢委員、國策顧問。

最新文章: